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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斩长官经济(杂文)

作者:王 斐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1月05日

  长官经济,即权力经济。这种受个别领导竭力支持的行为,表面看是为振兴辖内经济,事实上却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政治痈疽”,是明目张胆的黑色经济潜流。长官经济积淀的问题愈多愈深厚,滋生的腐败和制造的人为灾难就愈严重愈惨烈。透过广西南丹、山西繁峙矿难不难看出,罪魁祸首就是当地的长官经济。正如《北京青年报》指出:“凡是有重大矿难发生的地方,基层政府的官员多半难辞其咎。他们其实已经成为那些矿主在权力机关的代言人。透水案的肇因不是因为黎东明之流的违规作业,而是由于当地政府官员的腐败。地方政府受到了‘资本权力’的可怕侵蚀,才是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

  深沉反思,倘若我们继续放任“长官经济”肆虐泛滥,不定哪天又会爆发十个百个南丹矿难。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首先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让“长官经济”彻底退出市场,改“与民争利”的干预市场为勤勤恳恳的服务市场,才能使“区域经济”堂堂正正的步入规范的市场经济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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