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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也应采用“面子”罚单

作者:高玖平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早先,看到这么一条报道:杭州尝试在部分路口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摄像,并通过路口大屏幕循环曝光,给予“面子”罚单。“面子”罚单开出当天迅速收见奇效,闯红灯的行人大大减少,这种方法反而比单独罚款更管用。

联想到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罚款之初在多地遭遇抵触甚至拒不配合的事件,虽然只是小额罚款,在摄像曝光下却生出另外一种景象,被罚行人先没有了底气,急忙说道“还是赶紧罚款吧,不要这样曝光我了。”

如果说,对违法行为摄像是为了固定证据,方便交警对闯红灯行为人实施处罚,那么通过循环曝光,更多是为了让有闯红灯动机者望而却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这也是“面子”罚单开出后闯红灯者迅速减少的主因所在。

常言道:“树要皮,人要脸”。这说明“脸”在人们的生活中的地位极为尊贵。这里的“脸”主要是指人们看不见,摸不着的脸面,即“面子”。“面子”代表着作为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给了“面子”,就是尊重了人格;扫了“面子”,就是侵犯了尊严。因此,人们向来很重视“面子”问题。

由此我想,运用人们这种心理做安全管理,也许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不妨创新安全管理奖惩方式,将详细标明了违章时间、地点、责任人、事件简述,配有图片,还有对违章行为进行简要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的“面子罚单”进行公示,既使违章现象真实客观、一目了然,又可以起到警示、教育全员的作用。经常性搞搞这样的“面子”处罚,并把它纳入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这样一来“三违”现象是不是可以大幅度减少呢?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尤其对“三违”人员的处理上,我们安全管理部门多只注重经济上的处罚,而忽视精神因素的作用;多只强调行政手段,而忘却了情感的力量。违章就等于罚款似乎成了定式,有的“三违”人员受了处罚还不知道犯了哪款哪条的安全法规制度,这样没有深入内心的教育,纸上谈兵的动作对安全工作的好转微乎其微。“三违”人员被罚了几百甚至上千的处罚置若罔闻,有的进出安全部门办的违章召回学习班也无济于事,亮相一回“三违”橱窗却使他们吃不住劲儿,说到底还是“面子”重要。

“面子”罚单让习惯性违章人员感受到舆论的压力,从而以高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营造自觉遵章、自觉监督、纠正习惯性违章的良好氛围。而管理单位通过“面子罚单”晒出违章这一举措,可以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的发生,大力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对安全生产违章的辨识能力、自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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