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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西石化分公司南侧储油罐区火灾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2日

2002年3月3日15时45分,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的中国石油总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南侧储油罐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一、事故经过

2002年3月3日15时45分,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的中国石油总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南侧储油罐区容积为5000m3、装有384t石脑油的365油罐发生火灾,在葫芦岛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及友邻支队的全力扑救下,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挽救了价值近亿元的损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火灾的原因是由于该油罐内壁的硫化亚铁(FeS被氧化后放出热量,引爆石脑油蒸气发生火灾。根据燃烧理论,燃烧发生有三个基本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该油罐氧化自燃三个基本条件的形成过程为:

1.可燃物。通常油品的沸点都比较低,具有较高的挥发性,在油罐内挥发出的蒸气不容易扩散出去,而是聚集在罐内,这样就为燃烧或爆炸储备了大量油蒸气。而油蒸气一般有

较小的点火能量和较低的爆炸浓度极限,如汽油最小点火能量为0.2mL,爆炸浓度极限为1.4%~76%

2.助燃物。一般储油罐都留有空气呼吸阀,呼吸阀的作用在于调节罐内和罐外压强的平衡。为了调节压强的平衡,在呼吸阀“呼吸”的过程中,氧气不断进入罐内,为燃烧或爆炸创造了条件。

3.点火源。油品由于未经除杂质处理或除杂质处理不彻底,里面含有一些还原性杂质。通常天然油品含有的还原性杂质主要是低价态的硫的化合物,比如氢硫酸(H2S)它和铁制油罐容易发生氧化还原反应,随着反应温度升高,放出的热量也相应增加,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的能量足以引起油品蒸气的燃烧或爆炸。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建立专门的粗油品油罐储存区。一般油品未经除杂质(主要是还原性杂质)处理或除杂质处理不彻底,所以在储存时应建立专门的储存区。

2.不能长期储存。粗油品不能长期储存,时间越长,燃烧爆炸条件越容易形成。

3.限量储存粗油品。粗油品的量越大,还原性杂质越多,因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的热量越大;粗油品的量越多,蒸气挥发速度越快;油罐越大,进入油罐的空气的量也越多,则发生燃烧爆炸的概率也越大。因此,限量储存粗油品对预防这类火灾的发生非常关键。

4.严格粗油品罐区的建筑防火规范。粗油品尤其是含还原性杂质量较大的油品储罐区的防火规范应较纯油品油罐区更严格,对防火间距、防火堤高度等方面的要求应该更严格些,以减少火灾发生后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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