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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梅云街道 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12·12”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3月30日

2018年12月12日16时40分许,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夏桥工业区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该公司厂房和相邻其它厂房及9户自建房受到烧毁、烧损、烟熏,另有16户周边村民受到不同程度烟熏炙烤,过火面积12137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81.56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榕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江林生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开展抢险救援,确保现场安全处置;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张伟勤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部署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唐超、副区长张林华等领导分别赶赴火灾现场并对扑救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12月13日,区政府成立了榕城区“12·12”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唐超任组长,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林华任第一副组长,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林孟歆、榕城消防大队教导员林增荣、梅云街道办事处主任林树科任副组长,调查组成员在榕城消防大队、区安全监管局、建设局、经信和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分局、总工会和梅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抽调,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调查处理,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深入细致全面调查,现已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为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武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52006X XXXXX014,法定代表人:许少武,注册地为揭阳市榕城区梅云夏桥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安全帽、塑胶制品、五金制品、不锈钢制品、工艺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于2017年10月24日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XK02-XXX-XX077),营业期限为长期。威武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安全帽的生产经营。

2.企业员工情况。威武公司在册员工共31人,其中:厂长陈超文(兼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塑车间主管廖育贤、包装主管李嘉伟、组装主管廖桂吟、配料主管廖国安、仓库主管李洁梅,其他员工25人。威武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未取得安全培训证书。

(二)事故建筑物基本情况

1.事故厂房情况。威武公司厂房是一栋高8层框架钢筋混凝土综合楼,至事故发生前,该楼为公司塑料产品生产厂房,其1至8层生产布局为:1层为注塑车间;2、3层为装配车间;4、5、7层为成品仓库;6层为半成品仓库;8层设有打样车间、半成品仓库和成品仓库。该楼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西临村道内侧,东临村干道,南临村巷道,北临工业区内其他厂房。该楼已在火灾事故中倒塌。

2.事故厂房建设过程及审批情况。经核查,威武公司的厂房用地于1994年10月22日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7年开始分3期建设,2012年全部竣工投入使用,2013年6月5日通过消防验收并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该厂房建设过程未向有关部门申办任何建设工程规划和建筑施工相关手续。

3.事故厂房消防设施情况。因事故厂房已倒塌,经核查,原厂房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封闭楼梯间、灭火器、应急照明标志和灯具等设施器材;设置有两条疏散楼梯,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日常有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自动开启。经核实,该企业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事故单位供电情况。经核查,事故单位供电报装和用电情况符合有关要求。

(三)企业生产所需原料情况

威武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塑料,学名为:PP、ABS等(理化性质为:PP:聚丙烯,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几乎不吸水,易燃烧,无固定燃点,在190度以上可燃烧;ABS:是丙烯氰,丁二烯和苯乙烯的三元聚合物,不透水,氧指数为18~20,属易燃聚合物,火焰呈黄色,有黑烟,分解温度260°,燃点在280-320℃之间),半成品(尼龙帽带、压缩泡沫,均为易燃),制成品和包装用材,均为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负荷大,燃烧热量高。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12月12日16时40分左右,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一员工打电话给厂长陈超文,报告厂房8楼突然停电,接电后,陈超文立即检查厂房1楼的总电箱,发现总电箱跳闸,随后通知员工从8楼往下检查,陈超文则从1楼往上检查,排查总电箱跳闸原因。陈超文在准备上楼时碰到注塑车间主管廖育贤,就一同上楼检查,这时,又有员工电话报告陈超文说厂房5楼起火了,陈超文和廖育贤立即赶到5楼,因为厂房有消防喷淋装置,明火已经被淋灭,但还有少许黑烟冒出,陈超文拿起厂房消防栓水枪进行喷淋。随后,陈超文开始检查起火原因,发现是5楼人货电梯后面的电线短路烧坏,于是陈超文、廖育贤和厂里的电工马上到1楼总电箱处,查找5楼电梯供电线路,然后切断该线路电源。

17时30分左右,员工电话报告陈超文说5楼又出现很浓的黑烟,陈超文马上到5楼,发现已经有明火出现,便立即疏散员工,并电话报告法定代表人许少武。此时许少武正在朋友的五金厂内听企业管理课,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

17时42分,由于5楼现场浓烟大、温度高,陈超文意识到已经无法控制火情,指派仓库主管李洁梅拨打119报警。此时,许少武到达现场,陈超文便向许少武汇报情况并清点员工人数。

(二)灭火救援情况

1、自救逃生情况。消防救援队伍到达前,陈超文、廖育贤、李培杰和该厂其他员工利用厂房消防栓水枪进行初期火灾救援,在厂房5楼出现大量黑烟后,陈超文立即疏散员工,随后在1楼门口清点人数,所有员工均从火灾现场中安全撤离。

2、应急救援情况。2018年12月12日17时43分,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动榕城中队和仙桥专职队4辆消防车2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反馈情况,支队指挥中心立即将情况通报支队全勤指挥部。

17时58分始,榕城中队3辆消防车15名指战员、仙桥专职队1辆消防车6名指战员、蓝城中队2辆消防车9名指战员先后到达现场,侦察灭火、警戒疏散、供水保障等各战斗小组立即展开战斗,并请求支队增援,支队全勤指挥部、榕城大队指挥员和特勤中队2车8人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再次侦察并迅速调整力量部署。

20时40分始,市消防支队邹武涛支队长等有关领导相继赶到现场,揭东、普宁、空港、揭西消防队站等增员力量也相继到场增援,为保障现场灭火剂的大量使用,保证长时间持续作战,现场指挥部向省消防总队指挥中心汇报,请求调集汕头消防支队远程供水车组到场增援,至凌晨3点左右,“远程车组”到达现场便立即投入战斗。

23时58分始,着火厂房由西往东四分之三建筑先后梯次倒塌,倒塌建筑扬起火苗引燃周边民宅和铁棚厂房,过火面积进一步扩大;13日5时许,火场南面明火基本扑灭;13日5时至18日,进行现场监控,消灭现场余火和实施现场冷却,协助拆迁的钩机进行现场冷却降温作业; 18日11时许,确认无复燃可能,灭火工作宣告结束。

3、应急救援评估。在此次火灾扑救中,消防救援队伍严格贯彻“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科学调度、妥善处置,在火灾现场火势猛、温度高、浓烟大的恶性条件下,救援过程未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急救援行动取得成功。

但是,事故救援也暴露出消防站建设滞后、专兼职消防队器材装备配备不足、工业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通道狭窄、生产经营单位及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缺乏等问题。

(三)善后处置情况

事发当日,榕城区及梅云街道办事处、夏桥社区居委会、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立即率领人员赶赴现场,并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12.12”火灾事故现场会,部署事故救援、人员疏散、现场管控、社会维稳、善后处置及媒体舆情引导等工作。12月13日,榕城区立即成立了事故安定维稳小组和善后小组,全力做好安抚、调解和赔偿工作,共对周边16户受损村民进行赔偿,已赔偿金额共计200多万元,受损村民情绪稳定,社会面平稳。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火灾现场由于厂房倒塌,无法确定起火部位和起火点,起火原因主要是通过调查知情人、查阅有关资料,综合研究分析认定。经调查,起火原因排除放火、吸烟、静电、雷击、自燃、遗留火种、生活用火不慎因素,事故楼房5楼仓库人货电梯后面的电气线路故障是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企业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火灾发生时对余火和复燃的火苗警惕性不足,自主施救不当,且未及时进行报警,延误了救援时间。

3、事故楼房分3次建设,均未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东侧、中间和西侧建筑建成之后又将墙体打通,将厂房2条约2cm宽的建筑伸缩缝连接在一起,其中一伸缩缝即在起火点附近,导致火灾很快形成立体燃烧,加快火势蔓延。企业没有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4、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未按规定配备具备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及时发现排除5楼仓库供电线路隐患。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履行不力,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梅云街道夏桥社区居民委员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部署不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力度不足,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不突出、不细致,没有及时发现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未能提供对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的检查记录和台账。

7、梅云街道派出所督促、指导夏桥社区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未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相关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台账不完整,隐患排查治理没有闭环管理,未能提供对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的检查记录和台账。

8、梅云街道办事处未能全面加强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榕城区政府关于村级工业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要求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推动力度不足,没有认真督查、指导夏桥社区居委会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榕城区梅云街道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12·12”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对责任单位的相关处罚及问责建议

1、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区政府责成有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广东威武实业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2、建议责成梅云街道派出所向榕城区公安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建议责成梅云街道夏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梅云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建议责成梅云街道办事处向榕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建议

1、许海明,2005年至今任梅云街道夏桥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2015年开始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许海明在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存在监督不力行为,未对涉事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涉事企业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由梅云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许燕标,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夏桥社区书记、主任,其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部署不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力度不足,未能检查发现涉事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梅云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杨旭亮,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安全办主任,其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榕城区政府关于村级工业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要求工作落实不力,未对涉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梅云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田涛,揭阳市公安局梅云派出所民警,夏桥片区负责人。田涛未正确履行片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涉事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细致、隐患整治工作不严格,未建立完善相关检查台账,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榕城区公安分局纪检组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5、卢永奎,揭阳市公安局梅云派出所副所长,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其在督促指导夏桥社区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未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相关监督检查计划,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榕城区公安分局纪检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榕城区“12·12”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的文化建设、法治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技术建设和力量建设,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努力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强化村级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

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尤其是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各办事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开展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加大对村级工业园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巡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注重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着力夯实基层和末梢安全生产监管基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治理解决违规违章问题,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三)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布局、大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应急救援资源,提高应急协调指挥的信息化水平。要强化各类功能区特别是工业园区的应急救援力量,加强消防人员和装备器材的配备,强化应急处置技战术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群众大力普及应急处置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安全检查行动的要求及措施;要进一步改进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的能力,特别是从业人员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布查处典型案例,增强执法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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