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某年2月6:0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下钻作业中,井架工李某被朱某替换后,李某在沿着未安装防坠落装置的竖梯下井架途中,因手脚配合不当,未抓稳梯子,摔在井架第一个中间平台面上,造成右手、左脚、脊椎等多处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李某的安全意识差,在下井架梯子过程中精力不集中,手脚配合不当。
2、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无井架安全防坠落“鼠笼”。
3、该钻机安装验收时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已配套的防坠落装置未安装使用;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不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从本质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从抓本质安全入手,对设备制造、安装、使用各个环节层层把关,依据标准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安装验收和开工许可制度,从本质上彻底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3、严禁违反标准规定不配、少配、挪用、损毁、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保证随时处于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