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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1.1”煤仓溃水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18日

2012年1月1日,神华集团某矿+400水平主运输石门煤仓发生一起水煤溃出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2年1月1日早班10点30分,矿机电运输管理人员在+400水平主运输胶带机进行带载运行调试,13.20分左右带载调试运行正常后正当现场指挥人员将要撤离时+400—+450水平煤仓突然发生水煤溃出将现场组织带载试运行的何某、古某等5人冲倒,经过现场自救、互救4人脱险撤到安全区域,此时发现古某未撤出,何某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矿随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室通知井下其他作业区域人员赶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13点50分公司救护队到矿参加救援,15点20分经救援人员搜救,清理煤泥时在煤仓前方15米处将古某从煤泥中扒出,经现场医务人员检查已无生命体征。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400—+450水平煤仓内有淋水形成的水煤,带载调试运行时水煤溃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99条规定:严禁煤仓、溜煤眼兼做流水道,煤仓与溜煤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 得使用。应定期组织人员排查巷道涌水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涌水、淋水进入煤仓。

间接原因1:危险源管控不到位。对煤仓内存在水煤的危险源虽做出辨识,但未进行全面系统的危险程度分析,对水煤可能溃出造成人员伤害的危险程度认识不足。

防范措施:全面系统分析、辨识存在的危险源,科学评估风险程度,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间接原因2:事发前已知煤仓存有水煤,但未安排人员超前处理就组织联合试运行。

防范措施:作业前,生产单位应组织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经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未消除,严禁组织生产。

间接原因3:安全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防范意识不足。

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培训力度,强化管理人员风险预控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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