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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不到位,造成一人误登带电设备触电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一、事故经过

2000 年3 月19 日 ,某供电分公司110kV 变电站进行春检工作,工作任务是:1 号主变压器、110kVⅠ段母线、35kVⅠ、Ⅱ段母线、10kVⅠ、Ⅱ段母·线春检,其中35kV 东城线308 断路器进行清扫工作,308-3 隔离开关线路侧带电。9 时55 分,检修班办理了工作许可手续后,一名工作人员开始在35kV 东城线308 断路器上进行清扫、刷漆工作,当刷完相色漆后,在不清楚308-3 隔离开关线路侧是否带电的情况下,擅自跨越到相距该断路器1.35m 的308-3 隔离开关上,引发触电事故,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暴露出的问题

(1)对于本次部分停电工作,带电体附近未有效采取防止工作人员误入带电间隔、误碰带电设备的安全措施、监护工作不到位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负责人失职,开工前没有认真交代设备的带电部位,监护工作不到位,直到工作人员已经跨过308-3 隔离开关时才发现。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3.4.1 条明确规定:“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工作负责人既是执行工作任务的组织领导者,也是所有工作班成员的总监护人,特别是在临近带电部位工作或进行复杂的工作时,更要加强监护,本案例中如果工作负责人能够及早的纠正这位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暴露出部分工作班成员在工作中不清楚危险点、安全措施,安全意识差。

三、防范措施

(1)在复杂的电气工作环境中,安全距离较小、作业安全条件较差时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专责监护人应集中精力全面履行好监护工作,不间断的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工作。

(2)在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工作班成员认真详细的交代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危险点,待工作班成员对工作现场情况、注意事项全部清楚后,方可开始工作。

(3)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四、经验教训

这起惨痛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为大家上了一堂深刻的安全教育课,要真正引以为戒,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对每次检修工作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召开开工会,交代工作内容、带电部位和安全措施,并告知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应重点控制危险人和危险点,在工作现场的危险点处应加设“危险点”安全警示牌,执行好各项安全措施,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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