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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安驰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6.6”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4日

2021年6月6日18时左右,庐江县安驰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一货车司机在庐江县白湖镇境内,自行卸货的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96号)等规定,庐江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庐江县安驰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2021.6.6”触电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以庐江县应急局为组长单位,庐江县公安局、庐江县总工会、庐江县交通局、白湖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庐江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庐江县安驰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驰货物运输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冶父山街道33、34号,成立于2010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孔*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245606768****,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0年8月24日至2060年8月23日。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为车辆入户提供服务;代办车辆保险。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皖交运管许可合字34012522****号,有效期至2022年2月20日。

2.朱*虎,安徽省无为市蜀山镇人,经查,其名下注册有企业:无为市蜀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1月20日,但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朱*虎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庐江县白湖镇金湾磷肥厂(废弃多年)可以作为货场堆放石料,6月3日,朱*虎擅自在废旧的厂区内划了一片土地用于临时堆放石料,石料主要用于岳武高速公路的建设。6月3日,朱*虎临时雇佣张玉林在废旧厂区负责收货并计数,6月6日下午雇佣卢*超(铲车司机,未持有效证件)平整石料。

3.朱*虎找到安驰货物运输公司负责人陶*(业务经理),未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仅口头约定从6月4日开始以12元每吨运输的费用,从无为市蜀山镇运至庐江县白湖镇金湾磷肥厂内。

(二)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安驰货物运输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科,公司法人代表孔*友未持未持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但制度不全。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但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未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朱*虎擅自占用废旧厂区土地用于堆放石料,对进入卸货现场的货车未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3.据了解,废旧厂原为上世纪70、80年代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被原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后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债务危机等情况也倒闭,目前该厂无规章制度,也未进行安全管理。

(三)其他情况

1.事故车辆情况:车辆为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皖AD8961,所有人为安驰货物运输公司,车辆识别代码:LRDV7PECXKR001951,品牌型号:欧曼牌BJ3319DMPKF_AB,注册日期为2019年4月4日,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核定载重量为15770kg,外廓尺寸11100×2500×3750mm,升起车斗高度约为:8.3米。

2.车辆驾驶人周*龙初次领证日期:2006年12月11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1日,准驾车型为B2D,发证机关为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龙于2009年5月13日初次取得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目前在有效期内。

3.事故触碰高压线情况

该高压线名称为110kV裴岗变10kV梅林116线,建设单位为庐江县县城投公司,于2015年投运主要向龙桥镇梅林新村安置房小区用电。经勘查:该挂断导线为240㎜²绝缘高压导线,现场测量导线对地距离(弧垂最低点)8米[;该线电杆为12米拔稍混凝土电杆,现场测量埋深2.2米[,均符合电力设施有关要求。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1.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下发《庐江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庐江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为切实抓好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共成立7个督查组,派出检查人员2400人次,出动车辆780辆次,督查企业59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28处,已督查整改328处,整改率100%,撤销渡口6道(赵庄渡口、半墩渡口、邓姓渡口、汉冲渡口、迎水庵渡口、马头咀渡口),并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对3家货物运输公司吊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4台,并在网站公告行政处罚。

2.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白湖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白湖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2021年1-8月份,白湖镇及时更新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刻汲取发生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共成立1个领导小组,20个专项工作组,累计派出检查人员3904人次,安排车辆1280辆次,共检查危化品企业4家,交通运输企业1家,特种设备企业50家,烟花爆竹经营户48家,工贸企业45家,民政养老机构2家,校园安全整治5家,消防重点场所23家,交通渡口2处,文化旅游场所1处等,共排查安全隐患1063条,整改隐患1063条,整改率为100%。

3.安驰货物运输公司,收到了县交通局印发的《庐江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但未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2021年6月6日16时30分左右,负责收货的张*林和铲车司机卢*超说去上厕所,便离开了卸货区域。此时周*龙驾驶的皖AD8961货车进入废弃的厂区,卢*超站在铲车驾驶仓外面,对着周*龙指向厂内卸货的地方,但是周*龙没理睬。周*龙先将货车掉头,打开车斗,直接将石料倒在的堆场上,倒完后,车斗未放下来就往门外走,卢*超喊他把车斗放下来但没反应,大约行驶了10多米,周*龙驾驶的货车车斗触碰到高压电线并伴有火花,卢*超立即用对讲机喊姓张*林,张*林赶到现场,便打电话让人先停电并和老板朱*虎报告。17时30分左右,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经医生抢救无效,当场宣布周*龙触电死亡。

庐江县应急管理局接报后立即上报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和县政府,并在第一时间会同相关单位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和善后处理工作。

图片1: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2:事故现场图片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死亡人员情况

周*龙,男,汉族,45岁,安徽省庐江县冶父山镇人,生前为货车司机。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周*龙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举升卸车作业时,未下车检查周围环境,卸车后未将车斗复位起步行驶[③],车斗高度超过高压线,触碰高压线触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安驰货物运输公司未认真组织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未见实效,员工不具备必要的安全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未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未及时排查生产事故安全隐患。

2.朱*虎,擅自占用废旧厂区土地用于堆放石料,对进入卸货现场的货车未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庐江县安驰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6.6”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予处罚人员

周*龙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举升卸车作业时,未下车检查周围环境,卸车后未将车斗复位起步行驶,触碰高压线触电,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孔*友,安驰货物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三)、(五)[④]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⑤]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黄*,安驰货物运输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科科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事故安全隐患。违反了《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81号)第十五条第(一)款[⑥]之规定,依据《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81号)第六十四条[⑦]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朱*虎,货场老板,擅自占用废旧厂区土地用于堆放石料,对进入卸货现场的货车未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⑧]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⑨]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安驰货物运输公司未认真组织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未见实效,员工不具备必要的安全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未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未及时排查生产事故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第(四)款[⑩],第三十八条第(一)款[11]、第四十一条[12]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13]和《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其他建议

1.庐江县道路运输管理中心,未督促安驰货物运输公司落实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由其向庐江县交通局作深刻书面检查。

2.庐江县白湖镇党委、政府,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但安全检查不认真、不细致,未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议由其向县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3.庐江县白湖镇金湾社区,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本社区企业底数不清,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建议由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社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安驰货物运输公司,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加强对装卸货现场的安全管理,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证施工员工的安全。

(二)庐江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等各镇(园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和“网格化”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且要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要求,跟踪问效,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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