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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7.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9日

2019年7月1日上午8时左右,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发生1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总工会、慈溪市住建局和龙山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查明了事故性质,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责任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

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纺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744967214Q。法定代表人:孙明乔。注册资本:2880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工业区。经营范围:涤纶短纤维、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电器配件制造、加工;塑料原料批发、零售;涤纶再生料加工;废旧塑料回收;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营业期限:2002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

(二)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供电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1447080088。法定代表人:童灵华。注册资本:83204.29596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238号。经营范围:电力供应;普通货运;变压器修理;电气设备安装;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1980年1月31日至长期。

(三)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龙镇大道108号联纺纺织有限公司厂区东南侧。事故作业点上方高压线路情况:名称为龙园B140线37#-38#号杆(与邱王B138线同杆双回路),所有人系慈溪供电公司,导线型号为LGJ-185,电压等级为10KV,总档距为42米,最底点离地面距离为9.8米,涉事点距离事故钢棚最近垂直距离为4.2米。事故作业系对高压线下方厂棚顶棚维护,作业由孙明乔组织潘仁迪、潘礼达、潘达军(事故死者,男,49岁,浙江慈溪人,身份证号码:33022219700122****)等实施。

二、事故经过及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9年7月1日上午7时30分左右,潘仁迪带领潘礼达、潘达军等到达联纺公司。8时左右联纺公司总经理孙明乔到达公司,开始组织潘仁迪等进行事故项目作业(厂棚顶彩钢板更换维护,材料均由联纺公司提供),并交代事故项目上方有高压线,作业时要小心。之后,潘礼达、潘达军2人爬到彩钢棚顶,实施作业。方法是用电动螺丝刀把旧的彩钢瓦上的螺丝拆掉,然后把彩钢瓦递到地面(好的彩钢板,通过绳子递下去,不好的彩钢板,直接扔到彩钢棚下方地面),由位于地面的2人接住放好。潘礼达表述,约8时10分左右,潘达军将刚拆好的一张彩钢板(长约4.5米,宽约0.84米)竖起来,通过拆开的孔向下放的时候,来了一阵风,导致彩钢板距离棚顶上方高压线过近,现场产生火花,接着潘达军“啊”了一声后倒下。潘礼达马上呼救。之后,潘仁迪等一起到棚顶把潘达军抱下送龙山医院抢救。上午10时30分左右,潘达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技术分析

潘达军将彩钢板竖起,导致彩钢板距离棚顶上方高压线过近,受电击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管理分析

联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事故作业不符合临近高压作业的规定。联纺公司主要负责人孙明乔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慈溪供电公司事故线路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潘达军将彩钢板竖起,导致彩钢板距离棚顶上方高压线过近,受电击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联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事故作业不符合临近高压作业的规定。

2.联纺公司主要负责人孙明乔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3.慈溪供电公司事故线路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

综上分析,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及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一)潘达军将彩钢板竖起,导致彩钢板距离棚顶上方高压线过近,受电击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本起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联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事故作业不符合临近高压作业的规定。联纺公司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联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三)联纺公司主要负责人孙明乔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孙明乔作出行政处罚。

(四)慈溪供电公司事故线路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慈溪供电公司进行警示教育。

六、整改措施

(一)联纺公司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工作;临近高压线作业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联纺公司主要负责人孙明乔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提高安全意识,规范进行安全生产作业,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慈溪供电公司要对高压线保护区内线路情况进行排查治理,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发现违章建筑,依法抄告,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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