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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东百C馆装修工地“9.14”触电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24日

2018年9月14日上午8时许,鼓楼辖区东百c馆负一楼工地,一名装修工人(张维奎,58岁,重庆人)被工友发现躺在地上,报120后经现场确认死亡。事故发生后,相关区领导、区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南街街道等相关单位前往现场,了解事故具体情况。经区政府批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有关规定,区安监局牵头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商务、建设、公安、工会、南街街道等单位派人组成,并邀请区监察委、区检察院派人参加,对本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查清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原因,对事故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处罚意见和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施工单位: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2Y3KDM5U),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茶会路口1-2房号1幢5层511室 ,法定代表人:林忠健。

(二)场地管理单位:福州嘉瑞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2YPRB959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百华大厦12层03室 ,法定代表人:毕国良 。

(三)项目基本情况:2017年8月2日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公司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坊七巷南街城市生活综合体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榕三坊七巷司合(协)字[2017]第268号),东百集团租赁福州市三坊七巷南街城市生活综合体运营服务项目地下一层、夹层、地上一层至地上四层商业面积约46200平方米(即东百C馆)开展商业经营。其中,东百集团将地下一层13388.57平方米(商业面积)转租给嘉瑞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规定经营期间租赁红线内的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等事项由嘉瑞兴公司负责。南街街道日常有对东百C馆开展安全检查。嘉瑞兴公司将058号商铺出租给滕风杰(自然人)做为餐饮场所(大鼓米线)使用,滕风杰与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由健宇装饰公司进行装修施工,计划施工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至9月30日。健宇装饰公司把装修中油漆业务交给陈结舟(自然人)做,陈结舟口头找了长期合作的张维奎(死者)做吊顶的打磨。

二、事故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录像得知:2018年9月14日上午7时19分,张维奎独自带了打磨工具到东百C馆地下一层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鼓米线装修工地,做好准备后爬上金属脚手架开始进行吊顶打磨作业。8时20分张维奎将脚手架拖拽至旁边区域,准备进行该区域的吊顶打磨作业。此时打磨设备和照明灯搭在金属脚手架上,张维奎在往上爬的过程中出现疑似触电现象,失去意识后侧挂在脚手架与围挡之间。8时43分,两名工人黄智华、黄月寿到达施工现场,发现张维奎倒在脚手架边,打磨设备停止运行,照明灯还亮着,立即拨打了120和110。9时03分120医生到现场后经抢救无效,确认张维奎已经死亡。抢救期间,黄智华在帮助医生移动脚手架时也被电击,黄月寿及时将插着打磨设备及照明的排插拔出后脚手架不再带电。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相关区领导、区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南街街道等相关单位分别前往现场。福州嘉瑞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施工现场电路关闭,做好现场围挡保护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伤害,同时该公司对区域内施工开展全面检查,印发张贴施工管理规定,强化现场施工管理。

(三)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嘉瑞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能够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安抚,并妥善安置死者家属。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对视频监控录像调取分析,同时结合事故现场勘验及现场相关人员笔录,可以得知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张维奎所带的打磨设备发生漏电情况后,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分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置无法自动切断电源,导致张维奎触电身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混乱,设置的分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置,现场管理和安全施工监管存在漏洞,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 福州嘉瑞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058号商铺场所出租后,未对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未发现现场存在的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及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等隐患,未严格管理进出场施工人员,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分配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现场管理和安全施工监管存在漏洞,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福州嘉瑞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058号商铺场所出租后,未对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未发现现场存在的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及分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置等隐患,未严格管理进出场施工人员,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

(一)福州健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作出深刻检讨。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公司各项施工工程安全监管,杜绝工程管理缺位现象,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福州嘉瑞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作出深刻检讨。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并严格落实到位,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南街街道、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应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针对装修施工领域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同时应进一步加大装修施工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用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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