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5年12月13日15时50分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经过:
2005年12月13日15时13分,柳钢炼铁厂供料车间5#炉槽上上料系统主控室按统一规定时间停下送烧结矿的5#、7#皮带,皮带工在各岗位开始搞卫生。约15时30分,皮带工陈´´在5#皮带机头搞卫生。15时35分,主控室又停下了6#送焦炭的皮带让岗位工进行卫生清理。15时45分,主控室用对讲机与各岗位皮带工联系,在与陈´´联系时,陈´´通过对讲机确认说:“5#可以开机”,主控室便开启了5#皮带。
据同班的岗位工和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当时5#皮带停送磁选铁矿,开始供烧结矿,陈´´可能在开机后发现5#皮带机头有磁选铁矿卡斗现象,便返回槽上值班室,放好对讲机拿上铁铲,直接从停下的6#皮带上走到5#皮带溜斗前,用铁铲去清粘结的矿料,经初步判断,陈´´是在用铲清粘结矿料时,不慎触及运转的皮带,被皮带卷入,卡夹在皮带与溜斗之间。
15时55分,来接班的廖´进到5#、6#岗位接班,发现5#皮带机头有人被卡夹,此时5#皮带仍在转动,廖´立刻到槽上3#皮带值班室拿起对讲机报告主控室要求紧急停机,主控听到后便停下5#皮带,同时报告“120”。陈´´(男,46岁)经“120”现场急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皮带工陈´´违章跨过6#皮带,进入开机的5#皮带,用铲清粘结矿料时,不慎触及运转的皮带,被皮带卷入,卡夹在皮带与溜斗之间。
二、间接原因:
1、炼铁厂没有严格执行司(生安)[2002]6号文中附件二第5条有关规定,没有设置防护设施。
2、供料车间管理不到位,5#槽上5#皮带无安全过道和防护栏,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在没有安装好除尘罩前没有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工作未安排落实好。对职工的教育不够彻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但对陈的工作情况没有采取措施,并做好联保工作。
3、5#槽上系统班组没有抓好生产、安全的协调工作,对职工的工作未能了解。
事故责任分析:
1、皮带工陈´´违反炼铁厂供料车间《皮带机安全操作规程》,“处理……故障必须停机进行,并拉闸挂牌………”,盲目跨越皮带,进入已开机的5#皮带作业,对此次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2、炼铁厂没有严格执行司(生安)[2002]6号文中附件二第5条有关规定,没有设置防护设施。对此类重复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3、供料车间吉´´对本车间管理、教育工作不到位,职工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对现场隐患未及时处理,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这起重复事故应负主要管理责任。
4、大班长丘´´没有抓好班组的生产、安全的协调工作,对员工的工作未能了解,对事故负一定间接责任。
5、皮带组长梁´´对陈´´的工作情况没有做好联保工作,对事故负一定管理责任。对这起事故应负一定间接责任。
预防措施:
1、全公司通报该起事故,严格执行司[2002]6号文的精神,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岗位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2、5#炉槽上5#皮带机头加装封闭防护栏,增设事故紧急拉线开关,设置安全通道。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对安全隐患的判断、分析能力,认真吸取教训,避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