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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职处理故障 造成一死七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3日

  事故经过:

  2007年9月3日,某炼钢厂连铸工段白班乙班接班时,中包工李某、杨某了解到2#连铸机的中包三流水口快换机构卡钢,10时,机长邓某已安排备用中包进行烘烤,准备换中包。砌中包班班长高某也了解到三流机构卡钢。当时,钢水节奏较快,没进行更换。11时50分,高某向邓某说他可以修理,故邓某没有坚持换中包。11时58分,邓某关闭大包。当中包钢水液面只有400毫米高时,邓某组织李某协助处理。高某用撬棍敲击上水口。瞬间,直径125毫米的上水口突然脱落,钢水漏出,将处理粘钢的高某皮肤大面积烧伤,将在旁边监护的邓某、后面辅助的李某等七人不同程度的烧伤,高某经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砌工包班班长高某违反炼钢厂《手摇式快换机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的规定,违章操作和蛮干,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高某是砌包工,但却在连铸中包岗位处理故障。

  2、当班机长邓某明知三流机构卡钢,也准备了备用中包,本应组织更换中包,但是,他还组织李某等人协助处理快换机构卡钢问题,违章指挥。

  3、在二流拉钢的牟某、李某等人对高某、邓某的违章行为熟视无睹,没有制止和向上级报告;现场管理的调度、安全员对当班的生产人员状况了解不够,员工的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差;现场管理人员疏忽与生产过程缺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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