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会员中心
加入VIP
微信
客服微信 网站公众号
用户名:
密 码:
Cookie:
不保存
保存一天
保存一月
保存一年
忘记密码
安全新闻
安全法规
安全管理
安全技术
事故案例
操作规程
安全标准
betway 提款
Betway Sports
bet way官网
安全评价
betway 桌球
职业卫生
betway 客户端
|
健康
管理体系
Betway 体育
|
论文
安全常识
工 程 师
安全文艺
培训课件
管理资料
煤矿
化工
建筑
机械
电力
冶金
消防
交通
特种
论坛
活动
视频
问答
投稿
MSDS
签到
超市
招聘
动态
法规
管理
技术
案例
超市
标准
预案
课件
教育
规程
评价
工伤
职业卫生
环保
健康
体系
文档
论文
常识
工程师
文艺
视频
导航:
安全管理网
>>
事故案例
>>
案例分析
>>
车辆伤害
>>正文
松原市“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文件大小:
1.48 MB 共40页
文件格式:
PDF文件
点 击 数:
更新时间:
2021年04月29日
下载地址:
点击这里
下载点数:
10 点(VIP会员免费)
文件来源: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内容摘要
下一篇:
淄博市博山区 “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上一篇:
重庆市綦江区恒科物流有限公司 “10·18…
全屏查看
附件预览
如需编辑使用,请
下载
。
注:预览效果可能会出现部分文字乱码(如口口口)、内容显示不全等问题,下载是正常的。
文本预览
仅提取附件页面文字内容,供快速阅读使用。
松原市“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1年 2月 目录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处置情况 ................................................... -4( 一)事故发生经过 ......................................................................-4(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6 二、事故相关情况 ................................................................................-7( 一)事故车辆情况 ......................................................................-7(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0 ( 三)事故道路情况 ....................................................................-11 ( 四)事发时天气情况 ................................................................-12 ( 五)涉事企业相关情况 ............................................................-12 ( 六)今麦郎饮品公司软化水运输政策制定、执行情况及与关联 的物流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 ........................................................-15 三、事故直接原因 ..............................................................................-19 四、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20 (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存在的问题 ............................................-20 ( 二)有关企业存在的问题 ........................................................-20 ( 三)有关授权社会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23 ( 四)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 ........................................................-23 ( 五)地方党委政府及派出机关存在的问题 ............................-31 -1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32 (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32 ( 二)有关公职人员 ....................................................................-32 ( 三)事故车辆驾驶人、事故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 ...............-32 六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35 -2 松原市“10·4”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 10月 4日 5时 30分许,在吉林省松原市境内 514 省道(松哈线松原至长春岭段)39公里处发生一起轻型仓栅式 货车撞至前方同向行驶的四轮拖拉机拖带的挂车尾部后驶入对 向车道,与对面驶来的轻型栏板式货车(核载 5人,实载 16人) 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18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 济损失 606.1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孙春 兰、刘鹤副总理,王勇、赵克志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指 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 生。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及时派出工 作组,到松原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 视,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要 求,时任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 自调度和部署事故救援、伤员救治等相关工作,省委常委、常务 副省长吴靖平、副省长刘金波及时赶赴松原指导事故善后处置工 作。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2020年 10月 1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 -3 府批准,成立了由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 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总工会和松 原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吉林省人民政府松原 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总工会和松 原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吉林省人民政府松原市 “10·4”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河北省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 输部门派员参加,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 管理组和应急评估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和吉林省委 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取样 检测、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 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 和责任,查清了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相 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松原市“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 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 10月 3日,冯国星驾驶吉 A1E19W号轻型仓栅式货 车(以下简称吉 A1E19W号货车)于 15时许到达今麦郎饮品(长 春)有限公司货场,由今麦郎饮品(长春)有限公司仓储科根据 《送货单》 ①安排叉车司机为其装载 800件软化纯净水后,于 17 ①由今麦郎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驻今麦郎饮品(长春)有限公司物流科于 2020年 10月 2日 11时 23分开具,编号:XC20201002000225,送货车牌号:吉 A1E19W,货物名称:今麦郎软化纯 -4 时许返至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龙湖路毓秀小区家中,10月 4日 2 时 40分左右,冯国星驾驶吉 A1E19W号货车(核载 3人,实载 2 人)装载 800件软化纯净水从毓秀小区出发前往扶余市长春岭 镇,途经 302国道、松原绕城高速、503国道、203国道和 514 省道。5时 30分许,该车沿 514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 39公里处 时(车速约 50公里/小时),先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李立国 ①驾 驶的丰收牌 180型四轮拖拉机(车速约 19公里/小时)拖带的挂 车尾部相撞,致拖拉机拖带的挂车与车头脱离,均被撞入道路南 侧植树沟内;碰撞后,吉 A1E19W号货车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 方向唐东升 ②驾驶的吉 JMK350号轻型栏板式货车(车速约 59公 里/小时)发生碰撞,致吉 JMK350号轻型栏板式货车(以下简称 吉 JMK350号货车)被后推 18.2米,两货车前部严重变形并镶嵌 在一起。事故共造成 18人死亡、1人受伤。 净水,货物数量:800件(550mL/瓶×24瓶/件)。 ①李立国驾驶丰收牌 180型四轮拖拉机(无牌照)于事发当日早 4时 30分许从松原市扶余市长春 岭镇石桥村王家店屯家中前往长春岭镇巨发村雇佣村民收割农作物,因天气原因无法务农,未雇 佣到人员。5时 10分许从巨发村返回,通行 20分钟左右到达事故地点,通行里程约 3公里。 ②唐东升自 2020年 10月 1日起雇佣附近村民为自家田地倒伏的玉米进行扶起后捆扎,均通过驾 驶吉 JMK350号货车,用篷布遮盖后车厢,拉乘受雇人员。事发当日早 5时许,唐东升驾驶吉 JMK350 号货车拉载 15名村民(核定载员 5人,实载 16人,其中驾驶室载乘 6人,车厢载乘 10人)从长 春岭镇长青村出发,前往长春岭镇榆树岗子村(唐东升承包地),通行 30分钟左右到达事故地点, 通行里程约 13公里。 -5 图 1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扶余市交警部门接警后于 6时 04分首先赶到 现场(拖拉机驾驶员李立国受轻伤,已先行打车前往松原市中心 医院治疗),迅速查看现场受伤人员,封闭现场路段。长春岭镇 力华医院医护人员于 6时 10分赶到现场,将吉 JMK350号货车车 厢内的 10人快速救出,立即送往松原市中心医院,后经确认全 部死亡。由于两货车相撞后驾驶室严重变形,消防救援人员利用 吊车分离事故车辆,利用液压剪切钳等破拆工具对两车驾驶室实 施拆解救援,10时 48分,破拆完毕,8名被困人员经现场法医 确认已全部死亡。11时,现场救援结束。 -6 接到事故报告后,扶余市委市政府、松原市委市政府主要负 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 开展救援工作。扶余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 志为组长的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伤员救治、 救援及事故调查、舆论宣传、善后处理和后勤保 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 开展救援工作。扶余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 志为组长的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伤员救治、 救援及事故调查、舆论宣传、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 6个工作组, 有序开展工作。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 要求全力开展人员救治工作,省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 导救援和善后处置各项工作。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及时派出工作组,到松原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按照“一对一”原则,松原市、扶余市认真做好遇难者身份 确认、伤亡人员家属慰问安抚和善后赔偿等工作,保持了社会稳 定。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吉 A1E19W号货车 车辆基本信息:吉 A1E19W号货车为轻型仓栅式货车,品牌 为福田牌,车辆型号为 BJ5043CCY-GM,车辆识别代号为 LVBV3JBB0JW002995,车身颜色为国际金金属漆,出厂日期为 2019 年 4月 26日,初次登记日期为 2019年 4月 30日,登记号牌为 吉 AF88A2,登记所有人为赵德海,实际所有人和支配人为任广 -7 卓,后由李德才购买 ①。2020年 3月 1日,冯国星从李德才处购 买该车,由于冯国星没有长春市暂住证,无法在长春市办理车辆 过户手续,便将该车以宗新名义于 3月 6日向长春公安车管部门 申请办理过户登记,车牌号登记为吉 A1E19W,登记机关为吉林 省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登记使用性质为“货运”,核定 载质量为 1495kg,核定载员 3人,检验有效期至 2021年 4月 30 日。该车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18万 元,保险终止日期为 2021年 4月 28日,在阳光保险集团投保第 三者责任险 50万元,车上乘员险 4万元,保险终止日期为 2021 年 4月 29日。车辆实际所有人、支配人和投保人为冯国星。截 至事发时,该车有 1条已处理违法记录 ②。 车辆制造、出厂验收情况:该车二类车(车头和底盘)由北 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生产,车厢由长春市绿园区 西环车箱 ③有限公司改装(上装车厢),《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 证》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事业部发放。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该车于 2019年 4月 30日经长春市 路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安全性能检验合格(新车注册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220050190430000210101。 ①2019年 5月 6日,任广卓以赵德海名义向上海先锋太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长春办事处(以下简 称太盟公司长春办事处)贷款购买该车,2019年 12月 18日,因未按期偿还贷款,由太盟公司长 春办事处收回该车。2020年 2月份,李德才在太盟公司长春办事处购买该车。 ②违法内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③营业执照登记为“车箱”,应为“车厢”。 -8 车辆勘查和技术鉴定情况:经现场勘查,事发时该车灯光为 开启状态。经委托吉林博尔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该车属于 非法改装车,灯光性能未见事故前异常,制动性能正常有效。经 查,该车实际整备质量 开启状态。经委托吉林博尔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该车属于 非法改装车,灯光性能未见事故前异常,制动性能正常有效。经 查,该车实际整备质量为 4905kg(车头和底盘实际质量为 3645kg,车厢实际质量为 1260kg),较车辆登记整备质量 2600kg(车头和底盘登记质量 2150kg,车厢登记质量 450kg)超标 2305kg(车头和底盘超标 1495kg,车厢超标 810kg),核定载质 量 1495kg,实载 11040kg,超载 9545 kg,超载 639%。公告轮胎 层级为 6层级,实车为 16层级。 2.吉 JMK350号货车 车辆基本信息:吉 JMK350号货车为轻型栏板式货车,品牌 为欧铃牌,车辆型号为 ZB1034BSD0V,车辆识别代号为 LA71CGG31H0036376,车身颜色为灰色,出厂日期 2017年 11月 14日,初次登记日期 2018年 1月 4日,登记机关为吉林省松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登记使用性质为“货运”,核定载质量 为 1495kg,核定载员 5人,检验有效期至 2021年 1月 31日, 车辆登记所有人、实际所有人为唐东升。该车在华泰财产保险有 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18万元,保险终止日期为 2020年 12 月 20日,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截至事发时,该 车无违法未处理记录。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该车于 2019年 12月 16日经松原 市三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安全性能检验合格,《机动车安全技 -9 术检验报告》编号:220212191216000450101,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1月 31日。 车辆勘查和技术鉴定情况: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该车经事故 现场东 8公里处监控卡口时,车灯为开启状态,事故发生后车辆 损坏严重,事发时车辆灯光是否开启无法确定。经委托吉林博尔 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该车不属于改装车,灯光性能未见事 故前异常,制动性能未见事故前异常。 3.丰收牌 180型四轮拖拉机 丰收牌 180型四轮拖拉机(以下简称事故拖拉机)系李立国 于 2012年从长春岭镇四合店村刘国华处购买的二手车,实际所 有人为李立国,未经注册登记,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未投保机动 车交强险及三者商业保险,未查询到违法信息。 经委托吉林博尔司法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拖拉机的挂车为 拼装车;灯光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尾部未设置反光标识; 拖拉机制动性能正常有效,挂车未设有制动装置。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冯国星,男,29岁,吉 A1E19W号货车驾驶人(已在事故 中死亡),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三家子村石家窝堡屯 10组人, 身份证号 22012219920308137X。培训驾校为长春市老干部驾驶 员培训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为 2017年 3月 27日,发 证机关为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准驾车型 C1,有效期 至 2023年 3月 27日,事发前驾驶证状态正常。经查,近三年共 -10 发生违法行为 3起 ①,记 2分,均已处理完毕,无事故记录。 2.唐东升,男,36岁,吉 JMK350号货车驾驶人(已在事故 中死亡),吉林省扶余市长春岭镇东街一委人,身份证号 220204198503031831。培训驾校为松原市广宇驾驶员培训有限公 司,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为 2015年 3月 1日,发证机关为吉林 省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准驾车型 C1,有效期至 2021年 3月 1日,事发前驾驶证状态正常。经查,近三年共发生违法行为 4 起②,记 17分,均已处理完毕,无事故记录。 3.李立国,男,48岁,事故拖拉机驾驶人(事故中受轻伤), 吉林省扶余市长春岭镇石桥村人,身份证号 220724197301304414,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 (三)事故道路情况 514省道起点位于扶余市德胜镇后河拉林村,终点止于松原 市宁江区,路线全长 70.847公里,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沥 青路面,夜间无照明。该道路于 2016年改建后通车,日平均车 流量为 3430台次(统计三日内的车流量平均值),事故时间段 车流量为 140台次(统计三日内 4时至 6时 30分的车流量平均 值)。事故现场位于 514省道 39公里处,东西走向,道路平直, 路面平整,中间施划黄色虚线分道线,标线清晰,无平交道口, 道路总宽 9米,其中行车道宽 7米,两侧各有 1米硬路肩,限速 ①3起违法行为分别为: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在施划的停车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临 时停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②4起违法行为分别为: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 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 20%以上未达到 50%;超速 10%以上未达到 20%。 -11 70公里/小时。 事故道路经松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鉴定合格,事故 路段现状符合道路设计标准。 (四)事发时天气情况 经调取扶余国家基本气象站数据,事发当日 5时天气为多 云,降水为 0,风速为 7.7m/s,能见度为 11.0km。现场勘查时 事故车辆车身下为干燥路面,显示事发时(5时 30分左右)路 面不湿滑,无降雨。 (五)涉事企业相关情况 1.今麦郎饮品(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麦郎(长春) 公司)。系吉 A1E19W号货车运输的软化纯净水生产企业,成立 于 2006年 6月 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85917731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金麦街 888号,法定代表人范现国 (2020年 11月 26日变更为陈成军),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 币,营业期限:2006年 6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19日,经营范 围:纯净水、矿物质水的生产、销售等,登记机关:长春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2.今麦郎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麦郎饮品公司)。 系今麦郎(长春)公司的上级公司,成立于 2005年 10月 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781730312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12 38号,法定代表人陈成军,注册资本:131254.0286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5营业期限:2005年 10月 2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生产饮料〔瓶 (桶)装饮用水类(包括饮用水)、茶饮料类、果蔬汁类及其饮 料〕等,登记机关: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麦郎饮品公司下设营销公司,营销公司物流部在全国各子 公司设物流科并派驻管理人员,物流科主要负责订单、车辆、运 费等管理工作,科室人员由物流部直接领导。事发后,今麦郎饮 品公司物流部驻今麦郎(长春)公司物流科(以下简称驻长春物 流科)划归今麦郎(长春)公司管理。 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以下简称诸城汽 车厂)。系事故福田牌货车(即吉 A1E19W号货车,下同)二类 车生产企业,成立于 1996年 9月 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2863066435E,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 市),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源街 1号,法定代表人王术 海,营业期限:1996年 9月 24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制造销售 汽车(不含小轿车)、农用车、农用机械、塑料机械、摩托车、 拖拉机及配件,登记机关:山东省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福田公司)。 成立于 1996年 8月 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202904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老牛湾村北,法定代表人巩月 琼,注册资本:657519.2047万人民币,营业期限:1996年 8月 -13 28日至 2046年 8月 27日,经营范围: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 销售汽车等,登记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公司 设北京总部、时代事业部、潍坊图雅诺事业部、广州拓路者事业 部、长沙事业部,诸城汽车厂由时代事业部分管。 5.长春市绿园区西环车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车箱公 司)。系事故福田牌货车改装企业,成立于 2005年 3月 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67171235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敬老院 内,法定代表人才凤君,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 2005年 3月 7日至 2023年 2月 20日,经营范围:汽车车厢、 车厢零部件加工、制造、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登记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长春市新元发汽车经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发公 司)。系事故福田牌货车新车销售企业,由诸城汽车厂授权经销, 成立于 2010年 9月 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655639624XF,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住所:长春市绿园区西四环路以西长白公路以北中机(长 春)物流科技园区第 A6座 1单元 104号房,法定代表人袁占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2010年 9月 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经销汽车(小型乘用车除外)、工程机械等,登记机 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7.吉林省长春市路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缘检 -14 测公司)。系事故福田牌货车新车注册车辆检验机构,成立于 20052005年 06月 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74216913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长春市 绿园区皓月大路 5333号,法定代表人李冬茹,注册资本:5815 万人民币,营业期限:2005年 06月 20日至长期,经营范围: 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等,登记机关:长春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0705020012, 有效期:2019年 6月 21日至 2021年 8月 25日,许可机关:吉 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六)今麦郎饮品公司软化水运输政策制定、执行情况及与 关联的物流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 1.今麦郎饮品公司软化水运输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9 年 11月,今麦郎饮品公司在开发乡镇市场时,为节约运输成本, 公司物流部制定“4.2米小车软化纯净水直发政策” ①,政策执 行时间为 2019年 12月 1日。政策制定后至 2020年 9月 28日期 间,今麦郎饮品公司就今麦郎(长春)公司“4.2米小车软化纯 净水直发”运输项目未与任何一家物流企业签订运输协议。为落 实该项政策,驻长春物流科物流主管赵洪岩于 2019年 12月份左 右在互联网上发布 4.2米运水车辆需求信息。通过网络、熟人介 绍等方式,赵洪岩陆续组织了含吉 A1E19W号货车在内的 11台 ①今麦郎饮品公司物流部《关于水价格及运输政策的申请》(文件编号:WLB2019112701)中明确: “为实现水旺产旺销,水不落地直配终端,配合公司战略‘一年一人两包软化水’战略落地,经 公司研究决定软化水(饮用水)政策如下:运输里程在 0-250公里区间段范围内,800件软化水 (饮用水)4.2米小车直发到位。” -15 4.2米社会车辆 ①开展软化纯净水直发运输业务(冯国星经人介 绍认识赵洪岩,经赵洪岩同意,于 2020年 3月开始驾驶吉 A1E19W 号货车运水)。2020年 5月,吉林省华龙物流有限公司 ②(以下 简称华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恩伟出资约 140万元(于海霞另出 资 20万元)购买 10台 4.2米车,将该 10台车注册于吉林省大 地物流有限公司 ③名下,经赵洪岩同意,也参与软化纯净水直发 业务(王恩伟曾口头承诺,该 10台车在收回成本后按 20%利润 给赵洪岩分红,至事发前实际未兑现)。赵洪岩为便于安排和调 度车辆,建立了以上述 21台车辆司机及物流科人员为成员的微 信群,在微信群里了解车辆空闲情况,并确定运输车辆。2020 年 8月,今麦郎饮品公司与天津狮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 达物流公司)签订《运输代理合同》(合同起止日期为 2020年 8月 1日至 2021年 7月 31日),将今麦郎饮品公司饮品及相关 货物(运输项目)交由狮达物流公司承运,合同中约定由狮达物 流公司负责组织安排车辆,但实际未按该条款执行,仍由赵洪岩 安排调度车辆,并安排通过闫忠敏个人账户为 21台车辆司机结 算运费 ④,由狮达物流公司出具运费发票。 ①车牌号分别为:吉 A1E19W、吉 AS76R7、吉 JCR769、吉 A6E66N、吉 AS07B9、吉 A6J58B、吉 AZ61C8、 吉 AS11S1、吉 AL26Y1、吉 A5D59D、吉 A0E00U。 ②吉林省华龙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 12月 7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法人独资),住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五社,股东发起人:王恩伟、闫忠敏、王丹, 法定代表人王恩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671606598,营 业期限:2004年 12月 07日至 2024年 10月 31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物流服务, 登记机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③吉林省大地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12月 28日,法定代表人王虹(王恩伟侄女),实际控 制人为王恩伟。 ④闫忠敏(王恩伟妻子)在狮达物流公司网络货运平台上以实际承运人身份注册,该平台由天津 -16 2.事发前吉 A1E19W号货车承运货物情况。事故发生前,今 麦郎饮品公司订单中心接到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长春岭镇客户 王德志购货信息后,依据公司“4.2米小车软化纯净水直发政策” 制定了销售订单,通过公司电子营销系统(NC系统)流转至驻 长春物流科物流主管赵洪岩。物流科物流专员通过微信群调度安 排由冯国星负责承运,于 2020年 10月 2日 11时 23分开具《货 物运输协议》 ①和《送货单》 ②,并将以上运输信息通过微信群(今 麦郎吉林订单对接群)发送给狮达物流公司网络货运平台(APP) 工作人员,同时在微信群中注明此次运费通过闫忠敏账户与司机 结算。狮达物流公司网络货运平台(APP)工作人员按照《货物 运输协议》和《送货单》内容及闫忠敏相关信息录入平台生成《临 时货物运输协议》后,信息自动流转到闫忠敏 APP账号(该账号 按照赵洪岩安排,安装在华龙公司以长春市隆兴伟业物流有限公 司③名义派驻到今麦郎(长春)公司的调度员宋子梁手机上,实 际操作人为宋子梁),宋子梁于 2020年 10月 2日 17时 35分在 狮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狮达物流公司上级公司)运行,每月运费先由网络货运平台付款给闫忠 敏,闫忠敏按驻长春物流科人员核定的运费汇总表(含司机姓名、银行卡号、物流金额、司机金 额(部分“司机金额”少于“物流金额”))付款给司机,“司机金额”与“物流金额”的差额 (约物流金额的 5%)至事发前留存于闫忠敏银行卡中。王恩伟及闫忠敏与赵洪岩外雇的车辆司机 实际并不相识,也没有任何接触,对赵洪岩外雇的车辆具体怎么拉货、拉多少货都不管。 ①编号:DN20201002000597,承运人:冯国星,承运车牌号:吉 A1E19W,承运物品名称:今麦郎 软化纯净水,承运物品数量:800件(550mL/瓶×24瓶/件),承运物品重量:11.04吨。 ②编号:XC20201002000225,送货车牌号:吉 A1E19W,货物名称:今麦郎软化纯净水,货物数量: 800件(550mL/瓶×24瓶/件)。 ③长春市隆兴伟业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 5月 24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住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昆山路 2760号杨家店物流中心 46号,法定代表人闫忠学,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66422628K,营业期限:2013年 5月 24日至 2023年 5月 24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登记机关:长春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7 手机 APP上接到该信息及电子版《临时货物运输协议》,点击“确 认”后,送货的数量、地点、车牌号等信息自动流转至实际承运 司机冯国星的手机 APP程序上。10月 3日下午 15时左右,冯国 星自驻长春物流科拿到《货物运输协议》和《送货单》后进厂,15时 7分左右,今麦郎(长春)公司库管员根据《送货单》载 明的货物数量,安排公司 2名叉车司机使用叉车将 800件软化纯 净水陆续装入车厢内,冯国星及 1名随车人员对货物进行整理后 于 15时 50分离厂。 3.关联的物流公司与今麦郎公司及吉 A1E19W号货车司机间 的运输关系 (1)华龙公司。2019年 5月与今麦郎(长春)公司签订《货 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YPWL20190518-02,受今麦郎(长春) 公司委托承运今麦郎饮品及相关货物(非 4.2米小车水直发运输 项目),承运区域范围为今麦郎(长春)公司至宝鸡、北京、哈 尔滨、杭州、晋中、隆尧、唐山、天长、咸宁、兖州、郑州工厂, 合同执行时间为 2019年 6月 1日至 2020年 9月 30日;2020年 9月 28日,中标“长春工厂至北京、哈尔滨瓶坯调拨”运输项 目(非 4.2米小车水直发运输项目)。该公司与冯国星及赵洪岩 外聘的其他社会车辆司机无实际雇佣或挂靠关系。 (2)长春市隆兴伟业物流有限公司。2019年 10月 1日与 今麦郎(长春)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YPWL20190926-01,委托运输区域为长春工厂至北区,委托货物 -18 启运量 18吨(非 4.2米小车水直发运输项目)。2020年 9月 28 日中标“长春工厂至三区(4.2米配送)”运输项目,实际未签 订合同。该公司与冯国星及赵洪岩外聘的其他社会车辆司机无实 际雇佣或挂靠关系。 三、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冯国星驾驶吉 A1E19W号货 车,因疲劳驾驶且当时为凌晨阴天,光线较暗,未能及时发现前 方同向李立国驾驶的四轮拖拉机拖带的无尾灯无反光标识的挂 车,采取措施不当,发生追尾碰撞后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 唐东升驾驶的吉 JMK350号货车发生碰撞。具体分析如下: 冯国星运输通行时间段为凌晨 2时 40分至 5时 30分,为生 理易疲劳期。通过现场勘查,发生撞击时地面没有吉 A1E19W号 货车制动印痕,结合调取卡口抓拍照片中冯国星的驾驶姿态,显 示其为疲劳驾驶。行至事发地,冯国星未能及时发现并与前方四 轮拖拉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因采取措施不当,发生追尾碰撞后 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吉 JMK350号货车发生碰撞。 经专业机构检验检测和专家综合分析论证:李立国无驾驶 证,其驾驶的无牌四轮拖拉机拖带的挂车无尾灯及无反光标识, 在当时的天气状态下致使后方车辆对其辨识能力减弱;吉 A1E19W 号货车超载运输致车辆撞击力增大,吉 JMK350号货车超员、违 法载人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经现场调查、检验鉴定,排除了人为故意以及驾驶人身体疾 -19 病、酒驾、毒驾等因素导致吉 A1E19W号货车失控碰撞的嫌疑。 四、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存在的问题 1.冯国星。自 2020年 3月开始共 189次违法 ①超载运输今麦 郎(长春)公司生产的软化纯净水(饮用水),事发时驾驶超载 吉 A1E19W号货车(超载 639%),因疲劳驾驶,未能及时发现并 与前方四轮拖拉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采取措施不当,与四轮拖 拉机拖带的挂车发生追尾碰撞后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唐东 升驾驶的吉 JMK350号货车发生碰撞。 2.唐东升。事发当日驾驶 JMK350号货车违法载人(车厢内 违法 ②载 10人;驾驶室内乘坐 6人,超员 ③1人)。 3.李立国。违反法律规定 ④,无证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无机 动车号牌、挂车无尾灯无反光标识的农用拖拉机上路行驶。 (二)有关企业存在的问题 1.今麦郎(长春)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 为独立法人单位对今麦郎饮品公司制定的“4.2米小车软化纯净 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中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中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 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中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 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 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 下列行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规定:“使用农业机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上 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挂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装灯光显示装置、安全制动装置。” -20 水直发政策”没有审慎识别,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标准要求 ①, 长期按照驻长春物流科对包括吉 A1E19W号货车在内的 20余台 4.2米轻型货车开具的《送货单》一次性装载 800件软化纯净水 (11.04吨),致吉 A1E19W号货车及其它 4.2米轻型货车长期 违法 ②超载运输(自 2020年 3月起至事发当日,累计对吉 A1E19W 号货车超载装车 189次)。对严禁超载装车方面的安全管理严重 缺失,未针对超载装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未建立严禁超载装车 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严禁超载装车方面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仓储科人员及叉车司机开展严禁超载装 车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2.今麦郎饮品公司。该公司物流部制定的“4.2米小车软化 纯净水直发政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③,在物流 部驻长春物流科负责人提出执行政策过程中导致车辆超载运输 的问题后,物流部负责人仍然要求继续执行。驻长春物流科工作 人员按照“4.2米小车软化纯净水直发政策”要求,长期调度安 排包括吉 A1E19W号货车在内的 20余台 4.2米轻型货车一次性运 ①《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十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 者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标准。”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第 5.8.2.2(e)中规定:“装卸、运输方 法应符合 GB4387和有关标准要求……。”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第 6.3.2条:“车辆装载不得超过 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中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21 输 800件软化纯净水,通过今麦郎(长春)公司装水作业致吉 A1E19W号货车及其它 4.2米轻型货车长期违法超载运输。 3.西环车箱公司。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准入许可 ① 或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委托,对诸城汽车厂生产的二类 车进行非法改装。 4.新元发公司。组织西环车箱公司对诸城汽车厂生产的二类 车进行非法改装;为取得事故福田牌货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 证》,以诸城汽车厂委托的改装企业(原长春市福元汽车车厢有 限公司)名义伪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申请手续并上传至 诸城汽车厂;明知经销的事故福田牌货车底盘出厂合格证和整车 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技术参数(车头和底盘质量为 2150kg,整备 质量为 2600kg,轮胎层级为 6层级)与该车实际的技术参数(车 头和底盘质量为 3645kg,整备质量为 4905kg,轮胎层级为 16层 级)不一致,仍以承诺包注册登记的方式进行违法 ②销售。 5.诸城汽车厂。违反国家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一致性管理相关 规定 ③,生产的事故福田牌货车二类车实际质量、轮胎层级与该 型车产品准入公告不一致(公告质量为 2150kg、轮胎层级为 6 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50号) 第二条中规定:“国家对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的企业及其生产的在境内使用的道路机动车辆产 品实行分类准入管理。” ②《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③《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工产业〔2010〕第 109号)第三条:“车 辆生产企业是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完善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车辆产品 一致性,即保证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批准的 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 和性能指标一致。” -22 层级,实际质量为 3645kg、轮胎层级为 16层级);对事故福田 牌货车委托改装环节缺乏有效管理,对新元发公司擅自组织西环 车箱公司非法改装诸城汽车厂生产的二类车、伪造并上传《机动 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申请手续失察。 6.北汽福田公司。时代事业部违反国家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一 致性管理相关规定,研发设计并组织生产的事故福田牌货车二类 车与该型车产品准入公告不一致(按载重量 8吨设计研发),违 规发放该型车《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 格证》。对诸城汽车在委托改装环节存在的问题失管。 7.路缘检测公司。在对涉事福田牌货车新车注册检验过程中 弄虚作假,明知车辆的整备质量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载 明的质量不一致,利用部分车体在秤上、部分车体在秤下的方式 使车辆通过检测,并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三)有关授权社会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长春市大成亚风交通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亚风服务站)。 在对事故福田牌货车进行新车注册登记查验过程中,未按规定 ① 使用专门工具进行查验;明知车辆实际质量超出车辆登记整备质 量,仍出具查验合格的结论;将“车辆称重”由选择查验项变成 必查项,强行增加收费项目,加重车主经济负担。 (四)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 1.公安部门 ①《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第五十九条中规定:“社会辅助查验员查验机动车时,应当 随身携带使用查验工具和查验智能终端,并使用便捷式视音频记录装置记录查验过程。” -23 松原市: (1)扶余市公安局长春岭镇派出所。对辖区内长青村、巨 发村农村辅警(交通安全劝导员)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监督指导不力,未有效督促农村辅警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劝导作 用,在事故中遇难的违法载人司机及乘员多人曾被劝导过,但未 取得实质性效果。 (2)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春岭中队(以下简称长 春岭中队)。吸取松原市乾安“4·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 下简称“4·15”事故)教训不及时、不深刻,未严格按照有关 要求 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未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 求②,对辖区内货车违法载人行为查处力度不够,2020年以来仅 处罚过两起货车载人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农机车辆未悬挂机动车 号牌上路行驶、驾驶人不携带驾驶证行为治理不力,自 2020年 初以来没有对农机车辆违法行为进行过处罚;国庆中秋期间未严 格按照有关要求 ③落实早间路面管控措施;未严格按照要求 ④联合 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 行动的通知》中规定:“六、广泛宣传提示,开展‘面对面’教育。要做好农村驾驶人精准宣传, …… 提高宣传教育精准性。” ②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 行动的通知》(吉公交传发〔2020〕135号)中规定:“一、认清严峻形势,深刻汲取教训。…… 货车违法载人等现象屡见不鲜,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五、强 化路面管控,严查突出违法。要突出治理重点,以……、货车、……为重点车辆,以违法载人、 违法超员为重点违法,以“一早一晚”特别是 17时至 20时为重点时段,科学调整勤务部署……。 ” ③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 行动的通知》(吉公交传发〔2020〕135号)中规定:“五、强化路面管控,严查突出违法。…… 以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为重点违法,以“一早一晚”特别是 17时至 20时为重点时段……。” ④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 行动的通知》(吉公交传发〔2020〕135号)中规定:“三、抓好车辆驾驶人管理,消除源头隐 -24 农机部门粘贴反光膜;“百日行动 ①”工作开展情况无据可查。 (3)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传中队(以下简称宣传 中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不力,未按照有关要求 ②针 对“4·15”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以下简称秩序 中队)。在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 治行动 ③中,调度信息报送工作开展不力,对承担的专项整治工 作任务不够清楚。 (5)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扶余交警大队)。 吸取“4·15”事故教训不深刻,对农忙季节农民出行规律和道 路交通季节性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析研判不到位,存在监管盲 区;在吸取“4·15”事故教训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 动工作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信息从大队到长春岭中队无据可 查;未按照要求 ④落实国庆中秋假期勤务安排部署;未严格按照 要求 ⑤部署与农机部门联合开展粘贴反光膜行动。对长春岭中队 患。对已经售出正在用的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说明情况,宣讲法律政策,限定使用范围。对没 有灯光系统的拖拉机、农用车等农用机械,秋收前要联合农机部门组织开展粘贴反光膜行动,保 障车辆夜间行驶的可视性、安全性。” ①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20年 4月 30日下发《关于深刻汲取乾安“4·15”重大道路交 通事故教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松原乾安“4.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吉公交传发 〔2020〕52号)中规定:“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警示。……” ③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 2020年 4月 16日下发《关于印发<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 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扶公交〔2020〕08号)。 ④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20年 9月 28日召开“全市交警部门国庆中秋假期交通安保部 署会”中要求:“农村道路要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巡逻管控密度,做好机关警力、警车下沉一线, 确保公路 24小时巡逻,严查公路各类违法行为。” ⑤《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 _x005F_x005F_x005F_x002D_25="-25" _x005F_x005F_x005F_x0033_="3" 理行动的通知="理行动的通知">》中规定:“三、抓好车辆驾驶人管理,消除源头隐患。各地按照中队包乡镇……, 利用两周时间深入农村集中开展入户调查,摸清辖区内车辆底数……。及时提醒车辆所有人办理 注册登记,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报废登记、主要用途……。对已经售出正在用的车辆,要向 车辆所有人说明情况,宣讲法律政策,限定使用范围。对没有灯光系统的拖拉机、农用车等农用 机械,秋收前要联合农机部门组织开展粘贴反光膜行动,保障车辆夜间行驶的可视性、安全性。” ①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20年 4月 30日印发《关于深刻汲取乾安“4·15”重大道路交 通事故教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②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20年 4月 30日印发《关于深刻汲取乾安“4·15”重大道路交 通事故教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没有贯彻《关于深刻汲取松原乾安“4.15”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吉公交传发〔2020〕63号)的 -26 交通科长、驾管科长等关键岗位长期不在岗和配备不到位,未向 上级提出调整和配备建议,给全市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 造成一定影响;未能充分协调农机监理部门与交警部门在农机车 辆交通管理上形成合力,对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监督指导 不到位,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扶余公 安交警部门未严格落实“夏秋专项行动关于一早一晚路面管控措 施 上级提出调整和配备建议,给全市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 造成一定影响;未能充分协调农机监理部门与交警部门在农机车 辆交通管理上形成合力,对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监督指导 不到位,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扶余公 安交警部门未严格落实“夏秋专项行动关于一早一晚路面管控措 施①”和“国庆中秋期间勤务部署要求 ②”指导不力。 (8)松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混乱,“4·15”事故涉事车 辆中,一辆轿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一辆货车超员、 违法载人。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发生的“10·4”事故涉事车辆中, 一辆轻型货车严重超载,另一辆轻型货车超员、违法载人,上路 行驶的农用拖拉机无牌无证、制动与灯光件不全、未投保交强险、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对“4·15”事故暴露出的农忙季节货车 违法载人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松原交警支队关键岗位 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和配备不到位问题未及时解决。对松原交警支 队落实上级文件“打折扣”、整治工作表面化、一般化地抓等问 题失察。 以下规定:“四、一要加强警力部署。要在农村现有警力的基础上临时调集增援一批警力,并发 挥农村派出所的作用;三要发动基层组织进行劝导。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 导、举报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 ①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 行动的通知》(吉公交传发〔2020〕135号)中规定:“五、强化路面管控,严查突出违法。…… 以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为重点违法,以“一早一晚”特别是 17时至 20时为重点时段……。” ②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20年 9月 28日召开“全市交警部门国庆中秋假期交通安保部 署会”中规定:“农村道路要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巡逻管控密度,做好机关警力、警车下沉一线, 确保公路 24小时巡逻,严查公路各类违法行为。” -27 长春市: (9)长春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查验科(复核中心) 未按照规定 ①认真对事故福田牌货车进行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查 验复核,应能发现而未发现该车外观与《机动车产品公告》照片 明显不一致;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查验岗位职责,未建立查 验复核抽查相关管理制度和台账。对亚风服务站查验工作存在的 问题失察失管。 (10)长春市公安交警支队绿园区大队一中队。对辖区内今 麦郎(长春)公司驶出的总质量 4.5吨及以下轻型货车违法超载 运输行为存在源头监管漏洞,2019年 1月至事发前,对包括事 故福田牌货车在内的 20余台车辆违法超载运输行为没有任何违 法处理记录。 2.农机部门 (11)扶余市农机监理所。在落实松原市农业农村局吸取 “4·15”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 ②中,隐患排查无记录, 对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只进行劝导,不 严格执法。 (12)扶余市农机服务中心。在扶余市农机部门机构改革期 ①《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4)8.1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应 通过计算机联网核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数据、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照片(包 括检验项目照片和检验资料照片)或视频,以及现场或远程视频抽查安全技术检验过程、查阅原 始检验记录和报告等方式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行为进行监督。” ②《松原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转发<松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乾安县>的通知》(松农安办〔2020〕 22号)中规定:“……重点整治农业机械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 机械违规操作行为。” -28 间,以农机监理职责已划出为由(实际人员未转隶、工作未接转) 不按要不按要求 ①认真履行农机监理职责;对辖区内 3万余台达不到注 册登记条件和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监管乏力;对扶余市农机监理 所不严格执法问题失察失管。 3.交通运输部门 扶余市: (13)扶余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扶余市运输 管理所)。未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 案照搬照抄;在吸取“4·15”事故教训开展的专项行动中,检 查客货车辆 984台次,发现隐患问题数量为“0”,隐患排查工 作流于形式。 (14)扶余市交通运输局。对扶余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和原扶余市运输管理所行文照搬照抄以及在吸取 “4·15” 事故教训开展的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问题失察失管。在 交通运输部对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实行简政放权 ②后, 没有按照“放管服”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①《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余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 字〔2019〕27号)中规定:“(三)稳妥有序推进。贯彻先立后破、不破不立原则,坚持有组织、 有步骤、有纪律地推动改革……” 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 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中规定:“自 2019年 1月 1日起,对 4.5吨及以下普 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一、自 2019年 1月 1日起,各地交 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二、自 2019年 1月 1 日起,对于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 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③《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7〕 141号)中规定:“7.推动取消部分许可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 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29 保险机制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长春市:长春市: (15)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部对总质量 4.5吨及 以下普通货运实行简政放权后,没有按照“放管服”有关文件精 神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6)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对路缘检测公司出 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行为失察失管。日常监管未 严格按照规定 ①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在 2018、2019 年度对吉林省长春市路缘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 公开”执法检查过程中,未记录随机抽查过的 10份《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验报告》信息。 5.工信部门 (17)绿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有效履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2019年 3月“三定”方案出台后,未按规定 ②指导督促 今麦郎(长春)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开展安全 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 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①《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中规定:“三、重点任务。(一)统筹建设监管工作平台。……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 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②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委办公室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9年 3月印发的《长春市绿园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工业信息科……承担全 区工业和信息化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工业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贯 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 -30 生产宣传教育。 (五)地方党委政府及派出机关存在的问题 1.扶余市委、市政府。吸取“4·15”事故教训不深刻,对 省交安委在事故通报中指出的“重视程度不到位、管控措施不到 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在党委常委会 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上没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部署;交通管理混 乱,“10·4”事故三台涉事车辆均存在违法行为,有违法载人 货运车辆、有严重超载货运车辆、有无牌无证无尾灯农用拖拉机; 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领导不力,未有效组织指导交警、 农机、交通部门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对农忙季节货 车违法载人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辖区内 3万余台达不 到注册登记条件和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存在上路出行的风险长 时间未消除,也未找到解决办法;对扶余市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严 重不足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未有效督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不力。 2.松原市政府。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很大差距, “4·15”事故发生后,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事故暴露出的问 题简单化、一般化地抓,对农忙季节货车违法载人治理不力,时 隔不到半年,辖区内又发生 18人死亡的同类货车违法载人重大 交通事故;针对受三次台风叠加影响玉米大面积倒伏,农民抢收 玉米交通出行需求加剧分析不足,没有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农民 出行;对本地区警力占比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没有及时研究 -31 解决;对全市 13万余台达不到注册登记条件和未注册登记的拖 拉机存在上路出行的风险长时间未消除,也未找到解决办法。 3.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所属经济发展局在 2020年对今麦郎(长春)公司进行的 2次安全生产检查不深入、 不细致问题失察。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司法机关已对 24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逮捕 12人,取保 候审 8人,定罪不捕 3人,监视居住 1人。 (二)有关公职人员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 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吉林省纪检监察 机关;对有关人员的党政纪处分,由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三)事故车辆驾驶人、事故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 1.事故车辆驾驶人 (1)冯国星。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并涉嫌交通肇事罪, 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2)唐东升。驾驶货车在车厢内违法载人,在驾驶室内违 法超员载人,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3)李立国。无证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无机动车号牌、挂 车无尾灯无反光标识的农用拖拉机上路行驶,由扶余市有关部门 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 -32 定①予以处罚。 2.事故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 (1)今麦郎(长春)公司 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有关规定 ②,由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予以罚款。 (2)今麦郎饮品公司 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对今麦郎饮品公司“4.2米小车软化纯 净水直发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依法处 理,并对企业相关制度和政策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正企业 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情况反馈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3)西环车箱公司 依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道路 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③,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该单位非 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 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中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 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人,处 2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中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 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三)发生 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六条中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 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 15人以上 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处 300万元 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50号)第三十九条:“违 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准入擅自生产、销售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中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 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 -33 法进行车辆改装问题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处理;依照《产品质量 法》有关规法》有关规定 ①,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依法予以处罚,由长 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新元发公司 依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道路 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②,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该单位组 织非法改装车辆、伪造相关手续骗取《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问题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处理;依照《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 ③, 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依法予以处罚,由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绿园分局依法吊销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诸城汽车厂 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将该单位 违反国家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一致性管理规定进行二类车生产和 对车辆委托改装环节缺乏有效管理问题依权限分别报请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理。同时由吉林省工业和信 ①《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 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50号)第三十九条:“违 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准入擅自生产、销售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中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 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 ③《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 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息化厅将诸城汽车厂违规情况抄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由 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6)北汽福田公司 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该单位违反国家道路机动车辆 产品一致性管理规定进行车辆研发设计并组织生产以及违规进 行车辆验收问题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处理。 (7)路缘检测公司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①,由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依法予以罚款,责令资 格认可部门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依法 撤销其《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社会授权服务机构 由长春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依法取消长春市大成亚 风交通管理服务站资格。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级党委政府特 别是松原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 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 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中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 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 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63号)第四十五条中 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一)未经 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35 求,层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着力解决责任不落 实和落实“打折扣”问题,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 安”的政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 实和落实“打折扣”问题,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 安”的政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 “4·15”和“10·4” 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清醒认识辖区内道 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聚焦农忙季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源 头性、瓶颈性问题,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以更严格的措施有效防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反复重演。各地要充 分发挥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完善部门间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协同 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构建权责明晰的道路交通全链条安全 监管体系,坚决堵塞漏洞。 (二)强化货车违法载人治理力度。松原地区市县党委政府 要对本地区公安交警警力配备严重不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及时 研究解决;及时分析研判农忙季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多措并举、 严防严控,有效防止货车载人事故发生。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快 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明确建设要求和职责分工,有效督 促指导农村“两站两员”“一村一警”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劝 导作用。公安交警部门在落实上级文件和要求时要结合本地区实 际,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甚至“打折扣”;要充分利用 信息化手段,科学分析、精准研判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季节性、 规律性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勤务安排和警力部署,堵塞监管漏 洞和盲区;要拓宽监管手段,必要时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要对 货车“开箱检查”,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要坚持严格执法, -36 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形成打击治理的高压态 势。势。 (三)强化 4.5吨及以下轻型货车超载运输综合治理。要强 化车辆源头治理,针对“10·4”事故中涉及的轻型货车“大吨 小标”、非法改装和违法销售等问题,工信、市场监管、交通、 公安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职权范围 内加大对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重点治理不按规定程 序和方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 加强对重要货物集散地、重点货运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源 头治理;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协作、发挥合力,充分发挥联合 治超治限站作用,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对联合治超治限站进行调 整和增设。公安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检验、注册登记 和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有效督促严把各个关口,严厉 打击车辆检验和注册登记过程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违法行 为,挤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车生存空间;要对辖区内 轻型货车超载运输加强源头治理,网格员要对网格内货运源头及 驶出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并消除违法行为;要科 学调整治理货车超载运输的政策倾向,适时将轻型货车超载运输 纳入路面重点管控范畴。针对“10·4”事故中涉及的 4.5吨及 以下轻型货车治理问题,建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认真研 究国家政策,深化放管结合,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办法。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关饮品生产企业 -37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在制定货运政策时要严格 遵循有关法律规定,要明确将严禁超载装卸纳入企业日常重点管 理范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 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教育 培训等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物流运输企业 要严禁出租、出借、转让道路运输相关资质,要将“严禁车辆超 载运输”“严禁疲劳驾驶”等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 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工 信部门要本着“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履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 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开发区管理机构等政府派出机关,要协助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的检查。 遵循有关法律规定,要明确将严禁超载装卸纳入企业日常重点管 理范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 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教育 培训等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物流运输企业 要严禁出租、出借、转让道路运输相关资质,要将“严禁车辆超 载运输”“严禁疲劳驾驶”等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 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工 信部门要本着“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履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 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开发区管理机构等政府派出机关,要协助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的检查。 (五)深化解决农村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各地要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道 路交通安全整治和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 创新监管服务机制体制,认真学习先进典型做法,积极探索“政 府牵头、农民响应、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三位一体”模式,有 效解决农村大量农机车辆无牌无照、驾驶人无驾驶证等历史遗留 问题;针对农村大量报废农机车辆,省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研究 办法和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各地要对农忙 季节农民出行保障不足问题高度重视,精准研判农民在春耕秋收 农忙时节的出行需求,通过采取织密农村公路网、加大公交频次、 -38 延长公交线路和首末车时间、与网络打车信息平台联合等措施, 加大农村公共交通投入,有效解决农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公安、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 交通安全服务意识,针对农村突出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等, 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面对面”教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 行广泛宣传服务,提高宣传教育精准性。农机、交警部门要在各 自职权范围内强化对农机车辆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强协同、形成 合力,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 加大农村公共交通投入,有效解决农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公安、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 交通安全服务意识,针对农村突出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等, 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面对面”教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 行广泛宣传服务,提高宣传教育精准性。农机、交警部门要在各 自职权范围内强化对农机车辆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强协同、形成 合力,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 (六)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 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高度重视、尽 早落实,坚决防止因工作开展不及时导致后期盲目追赶进度现 象。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对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治理补充纳入到 三年行动中,及时堵塞治理漏洞;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扎实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深度和广度,保证进度和效果,坚决避 免治理过程形式化、治理措施简单化、治理效果一般化。 -39 </扶余市机构改革方案></松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乾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
下载地址(请点击下面地址下载)
下载地址1
Tag:
松原市
相关内容
没有相关信息!
网友评论
more
车辆伤害最新内容
02-23
G30连霍高速甘肃张掖段"7 • 17"较大…
02-13
青岛市即墨区“8.16”较大道路交通事…
02-13
即墨区“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02-13
崂山“7·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02-13
城阳区“8·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
02-12
城阳区青岛森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
02-12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02-12
崂山“4•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车辆伤害热点内容
34299
习惯性违章事故案例分析
26437
京珠高速湖南耒宜段“2•18”重大道…
17997
一起车辆交通事故案例
16412
安全意识淡薄 引发安全事故
15030
违章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14829
枣庄市峄城区“10•13”重大道路交通…
13081
叉车伤人事故
12839
某大学学生交通意外事故案例
创想安科
网站简介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业务合作
提交需求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