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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材料爆炸、燃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04日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矿以煤炭生产(基建)为主,爆炸材料事故是矿井煤炭生产(基建)的重大灾害之一。爆炸材料事故主要发生在运输和井下储存过程,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以及突发的意外事故。爆炸材料事故发生着火、爆炸、流失等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以及严重的社会治安隐患,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基建),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2)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3)坚持尽快恢复生产(基建)的原则

4)坚持抢救先活人后死人的原则

3 .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井成立爆炸材料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井调度室。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安全副矿长

成  员:各副矿长、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供销科、保卫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1)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决定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

3)批准或调整现场抢救方案

4)负责组织矿井爆炸材料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检查,督查各单位的落实情况;

5)根据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请求救助;

6)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3.2.2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及其成员职责

3.2.2.1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职责

及时到达事故单位统一部署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人员抢救工作。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抢险及督察、抢险救护、抢险救灾设施供应、抢险救灾灾情分析、抢险救灾调度、抢险救灾保卫、抢险救灾医疗、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九个专业组。

3.2.2.2现场抢险及督察组(由安全科组成)

1)24小时跟班督察抢险救灾工作落实;

2)保证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3)及时向抢险调度室汇报现场进展情况

3.2.2.3抢险救护组(技术部、保卫科、通风科等)

负责按照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探险、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对各抢险路线、工作地点气体进行监测与分析;协调通风部门为抢救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向枣矿集团矿山救护队求援联络。

3.2.2.4抢险救灾设施供应(供销科、运搬工区)

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所需的各类应急救援物资;

3.2.2.5抢险救灾灾情分析组(由安全、生产(基建)副矿长及技术科等人员组成)

1)负责进行灾害原因分析;

2)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事故地点的相关资料;

3)协助事故单位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

4)根据现场情况提出事故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3.2.2.6抢险救灾调度组(由调度室组成)

1)根据总指挥部安排协助编制、发布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和调整方案;

2)制定并发布抢险救灾各项制度;

3)落实并调度指挥部碰头会、调度会议安排的全部工作;

4)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5)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调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6)按时调度现场抢险工作进展情况;

7)根据抢险工作不同阶段及时调整调度内容和各类调度记录表格;

8)及时填绘抢险救灾工作形象进度图表;

9)安排抢险救灾具体工作,并保证责任落实;

10)及时统计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1)统计、汇总人员出勤、设备材料投入、灾情分析等资料;

12)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13)按照“快、准、靠、灵”的要求,实行精细化快捷调度;

14)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调度工作效率,建立调度工作电子档案;

15)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6)组织分析任务不落实的原因;

17)及时安排落实抢险地点的通信联络工作;

18)及时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2.2.7抢险救灾保卫组(保卫科):

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救护车等路线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3.2.2.8抢险救灾医疗(调度室):

负责调集药品和医护人员等,并指导组织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与治疗。

3.2.2.9事故调查组(安全科等):

组织或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2.2.10善后处理组(办公室、企管科):

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3现场指挥部

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一旦灾害发生,由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抢救总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指挥现场抢救和有关的对外通信联系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情形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程序。

4.2.1.1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4.2.1.2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4.2.1.3发生哄抢、劫车等事故;

4.2.1.4发生被盗、丢失现象时;

4.2.1.5发生恶劣天气,无法行驶时;

4.2.2预警责任

4.2.2.1责任分工

根据爆炸材料运行的路线及我矿井目前的具体分工负责情况,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范围:

1)保卫科负责从县公安分局专用药库到矿井上井口的运输过程。

2)药库负责从井口到井下药库的运输以及入库保管和发放。

4.2.2.2检查

爆炸材料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每周一次的专项检查,每月20日前组织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和措施,并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并实行闭合跟踪管理。

4.3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机械或堵车事故时,火工品押运员或司机要及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

2)药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由值班库管员汇报。

3)矿井接到信息后,应准确记录信息内容,根据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4)矿井调度室接到发生大火灾、爆炸预警汇报后,应立即向当日调度领导、调度主任汇报。

5)当日调度领导、调度主任根据预警汇报情况,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5 .应急处置程序:

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机械或堵车事故时,火工品押运员或司机要及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防止火工品流失。

2)发生着火、爆炸时,对于初起火灾,首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照明电路电缆着火引起的,应首先切断电源。边组织扑救,拨打119报警,向调度室汇报,并将车开至人口稀少的地方,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无法扑救的火灾中爆炸事故应立即逃生。

3)发生哄抢、劫车事件时,应及时阻止,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并马上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援,同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

4)发生丢失、被盗时,应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向调度室、矿井武保、护卫队汇报,请示后执行。

5)运输途中发生恶劣天气,无法行驶时,应向当地交警部门和矿井调度室汇报,请示后执行。

6)矿井接到信息后,应准确记录信息内容,根据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6 .应急处置

6.1接警

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后,押运员或库管员要立即向矿井调度汇报,事故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并向矿井调度室及保卫科报告,接警人员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物资类型、事故现场损害及人员伤亡情况。

6.2响应级别确定

当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或专家确认重大易爆危险品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要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请求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薛城区天然焦矿重大易爆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6.3应急启动

调度室值班人员根据总指挥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应急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6.4救援行动

救援各专业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开展下列工作:

6.4.1气体环境检测:

气体检测组确认易爆危险品的成份及浓度,确定事故区域,测定事故区域的风向、风速、水源等部位的污染情况,指定疏散的路线和疏散人群的安全区域(上风口处)

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此区域的易爆危险品发生爆炸或火灾后,易造成储存地点的设施及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2)事故波及区域:易爆危险品发生事故后,该区域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害。

3) 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受到从中心区域和波及区域扩散小剂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危害。

6.4.2安全疏散

1)安全疏散组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组织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的员工进行安全疏散,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员工逐人进行清点(包括应到人员,实到人员,未到人员情况)对清点情况及时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2)对事故中心区域的贵重物品进行转移。

3)对可能威胁到非薛城区天然焦矿的群众和本矿井群众的安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群众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负责对特殊援助的群体(老人、残疾人、儿童、病人)的疏散。

4)组织指导员员工家属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6.4.3抢险救灾

1)抢险救灾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易爆危险品发生事故的性质,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及专用工具,穿戴安全防护服装,迅速到达指定现场。

2)首先控制清理危险源(漏电的电源或设备设施,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等)

3)隔离现场还未燃、爆的危险品,防止连锁事故的发生。

4)及时抢救伤员,积极搜寻被困和失踪及伤亡人员。

5)清楚所有火种,在警戒区域内停电、停火、停气,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采取灭火、隔离、封闭、转移等措施,进行紧急情况下的现场灭火和抢险作业。

6)井下炸药库发生爆炸时,救护队完成抢险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等工作。

6.4.4安全警戒

1)保卫科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易爆危险品的特性,携带防护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达指定现场。

2)划定境界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部署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

3)配合上级公安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部署安排运输急救物资及抢救伤员道路沿途的值勤人员,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

4)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区安全区的治安工作,保证主要目标和财产的安全;

5)控制相关的事故责任人。

6.4.5 医疗救护

1)医疗救护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动员相关医务人员进入岗位,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

2)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送转送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记录等工作;

3)负责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伤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

4)作好应急抢救物品的储备工作。

6.4.6应急物资供应及应急协调

1)物质供应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迅速调动应急救险设备及操作人员携带专用防护器材进入现场,组织抢险物质的供应;做好现场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

2)调度室及行办负责对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安排好外来救援人员及上级领导的住宿、就餐,确保通讯畅通和对现场抢险人员的通讯联络,经营部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

3)善后事宜处理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5 扩大应急

易爆危险品在规定的运输路途中发生事故或丢失时,应立即向当地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向调度室报告。

当事故仅靠矿井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区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6.6应急恢复

在确认所有火灾扑灭和事故抢险完成后,没有危险存在,所有的危险品被隔离,有毒气体被驱散时,由现场指挥员宣布解除警戒,恢复事故区域的水、电、风供应,恢复被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丢失的爆炸物品全部缴回后,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6.7应急结束

抢险工作结束后,对事故抢险进行总结讲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总指挥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各抢救单位和人员返回原单位。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要求全矿井各采掘单位按照《矿井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在井下指定地点存放一定数量应急救灾工具和材料。如圆木、顶梁、扒手、手镐、千斤顶、撬棍、铁锨等,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随用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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