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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将开展深化安全评价等专项治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29日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监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定于2012年7月至11月开展深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并要求,严查开展安全评价不到现场,虚假检测检验,冒用签名、挂名,转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

  据了解,专项治理活动将针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具有甲级、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专业服务机构等展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政企分开、市场引导的工作原则,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和执业行为,推动中介机构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分开,完善机构监管制度,着重解决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专项活动将重点深化治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资质审批和日常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法行为,如不按规定审批资质、违规设立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干预机构的业务活动、日常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还将深化治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如,伪造、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问题;开展安全评价不到现场,虚假检测检验,冒用签名、挂名,转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报告的违法违规问题;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质量过程控制执行不力,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混乱,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专业人员配备和专业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技术装备不能满足专业技术服务需要等问题;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通知要求,着力构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规范监管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标志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资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示、公告、查询,进一步推动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实施,推动资质审批和监管网上运行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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