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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1月09日

关于征求《安全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意见的函

发 文 号:安监总局
发布单位:安监总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评价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安全评价工作行为,逐步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安全评价工作实际的需要,在原有《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编制要求编制(修订)了《安全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评价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0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安全评价咨询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 雷

  联系电话:010-64940574

  传 真:010-64897068

  电子信箱:pj@chinasafety.ac.cn

  附件:《安全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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