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水电消防安装承包合同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15日
发包人:遵义县城乡房地产开发公司
承包人:贵州佳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遵义县城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毕节市所建项目
2、工程内容:甲方提供施工图所涉及的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范围:
A、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图中所属给排水工程、空调排水管道工程。
B、电气照明工程: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电气安装工程(室内混凝土墙、顶
板、梁柱内的线管、接线盒安装,所有强电、弱电设备的安装)。
C、消防工程:
设计图纸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范围,具体内容包括室内消防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淋系统、室内自动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三、工期:
以甲方指定某一项目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力争优良,确保合格,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按图施工,接受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工地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检测,验收,具体工程质量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返工整改,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承包总价:
按图纸所定的工程范围(量),以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市场调差计价标准(主材参考《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按实际工程量包工包料,并结合施工图数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变更项目经甲方签证,乙方认可按实结算。
六、竣工验收:
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并通过消防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
七、材料采购:
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进场后由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如因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八、工期延误:
出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外,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期间,应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埋、预留工资,不得延误土建方施工进度,而且不能因为预留及预埋影响工期而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九、安全及文明: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施工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如乙方承包项目因为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使甲方遭受相关部门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保修:
1、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2、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因素外),乙方承担一切保修责任并负担其费用 ;
3、质量保证金为总价的2%,保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4、乙方接到甲方及物管维修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到现场进行修理,如未及时到达,由甲方指派人员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付款方式:
采用预决算制方式,按照月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95%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与遵义市城乡房产开发公司共同验收且所有消防、水电相关手续全部到位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留2%质保金)
十二、违约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2、如遇本协议约定之外情形,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管辖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