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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脚手架分包合同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7日

甲方:                      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幕墙工程

2.  工程地点:        

3.  承包工程范围:

(1).承包内容:

a.本工程幕墙图纸设计所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的所有施工场地,材料包括:钢管、扣件、阻燃密目安全网、水平网、脚手架板、材料检测费、清理、堆放等工作。

    b. 搭拆幕墙施工所需外脚手架、搭设阻燃密目安全网、水平网和安全检查标准所需要求搭设的各类防护架、防护棚和安全围护及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二次拧紧加固(如出现大面积扣件松动)等。

    c.现场工完场清,材料堆料整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属于承包范围。

d.搭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由乙方负责。

 (2).作业范围:                幕墙工程施工用脚手架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架管刷漆,外架搭设;安全网;跳板铺拆;临边洞口防护;安全通道;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改拆外架;材料到指定地点码好成堆及材料的卸料和装车;扣件清洗,上螺杆螺帽;制作预埋挑架拉环,安装挑杆及拉钢丝绳等;脚手架的拆除及运出施工现场。)

4.  承包期限:

 (1).              幕墙工程施工 2017 10 30 日开工, 2018 30  日竣工。

(2).具体工期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

 (3).工期延长或报停:

不可抗力(不包括恶劣天气),或非甲方造成的火灾、雷电、爆炸、暴风雨、水灾、地震,或 动乱或暴动,或国家庆典(如春节、国庆等)或外国元首到访需要停工而影响工期。等原因,不能进行幕墙的施工,乙方应给予相应时间的报停,或无偿延长相应时间的工期。

5.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即劳务及一切满足本搭设工程要求的材料(如架管、扣件、螺杆螺帽、安全网、脚手板、铁丝,现场保管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由于工序搭接一时无法安排工作,由班组自行调整,甲方不负责窝工,也不存在任何点工和估工,因变更影响除外)

6.  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应满足甲方的质量和进度要求,所有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               幕墙工程施工用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展开面积约40000m2:

单价为:      元/平方米(按照    个月计算,超过    个月时间的,价格按照脚手架展开面积增加:       元/平方米.天计算)。

总承包价约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工程结束时,按照实际面积结算)。

2. 合同价格中,已包含承包范围内各项用工工资、医保,劳务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架子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铁丝、劳保用品、搭设所需工器具、垂直运输及文明施工等费用。

3. 乙方提供服务承诺并积极履行合同条款,如质量安全不稳定造成损失自行全额承担,甲方可中途更换架子班组。已完成工程按实际施工部位计算工程量,甲方按现场施工员签发的施工任务书中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

第三条  付款办法

1. 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款,外脚手架拆除,现场钢管清理干净,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余款在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完成并现场钢管清理干净后   个月付清。

2、每月 25 号乙方将完成工程量报甲方审核,次月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后,甲方财务将乙方审定工程款支付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己方必须做好职工工资发放清单,提供正式发票,经安全员、施工员签字项目部审核,工资发放以安全教育卡为准未教育不发放,清单给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要求发放工资,如乙方原因而发生的职工因劳务资金纠纷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而被有关部门查处时,工程款按时到位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每次10000元的处罚,处罚费用在每次付款中扣除。

3.  乙方如承包范围的工作未完就要求退场,则结算时甲方有权扣除未支付尾款    %不予支付。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和交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如质量安全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2.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标准执行。

3.  按照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4.  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00~500.00元。

5.  达到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6、安全网破损原则上乙方无偿修复,如有重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安全生产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严格按甲方项目部关于班组初上岗安全活动和规范要求,认真搞好班前教育,做到有记录可查,并将教育记录交至项目部。

3.  实施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新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以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发生因不遵守操作规范等原因而引起安全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5.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有困难,可以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在结算后予以扣除。

6.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发生火灾及其它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损失。

7.  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民工管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等制度,做好甲方指定的文明卫生负责区的现场清理工作,做好本范围内本工种的所有相关文明施工工作,定期清理外架跳板和兜网上垃圾并整理外架安全网,如未按要求达到工完料清和文明施工,每发现一次扣除费用500.00元。

第六条  生活管理

乙方自行安排食宿,同时注意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防止食物及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材料管理

   乙方设专人管理架管、扣件、安全网等专项用料。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搭设方案施工。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的要求堆放材料,做到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切搭、拆、改等使用的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施工中需用的大,中型机具(如塔吊等)由乙方负责协调使用。

第九条  现场管理

1.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搭拆改等工作双方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遵守甲方的安全条例。乙方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防止偷盗现场用料。

3.  乙方施工人员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配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双方职责和义务

1.  甲方职责与义务

1)、指派专业施工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商,对工程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参与对乙方进行交底及分段验收等有关事项的检查,配合乙方协调各方面工作。

2)、提供有关施工要求,及时组织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  乙方职责与义务

1)、根据施工和技术交底组织好施工人员、工具及时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总包、监理方及业主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对甲方、总包、监理、业主、质安站等其他政府监督机构的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3)、乙方施工完的工程检测和检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不予结算,同时返工损失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返工造成的延期按合同进行2000.00元/天罚款。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相关工作的协商。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动活动前,必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特种工人操作上岗证等资料,到甲方项目部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6)、乙方进场必须是18至45岁的男性公民(无吸毒和两劳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头脑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质。

7)、乙方负责承担政府部门、公司及项目要求的办证等相关费用。

8)、自备劳保用品。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能再分包或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能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否则不予赔偿。

3. 施工工期在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明确的开竣工时间内完成所属工程任务,延期罚款。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不能完成的,每延期一天,按贰仟元/每天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总价的20%。

4. 乙方的质量安全罚款,由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质量、安全事故的大小在500.00元至50000.00元范围内予以罚款。

第十二条  其他

1. 甲方要求乙方与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一份至项目部资料。

2. 为确保落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每月结算完后甲方发放的民工工资乙方必须发放到位,并将有工资领取人员签认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交我司项目部保管。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定。

4.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工程尾款付清后,本合同即自行终结。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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