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交通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元旦、春节)、“春运”、“两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道路安全、畅通,特制订本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各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落实管理措施,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单位要严把驾驶员、押运员录用关,严格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各单位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必须在“两节”、“春运”、“两会”、“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前搞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全体职工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酒后驾车、违反信号灯指示、涉牌、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超报废年限、逾期未检专业运输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争道抢行等一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礼让、文明出行,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单位必须与全体职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

四、在“两节”、“春运”、“两会”、“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旅游,要向区安办及时进行汇报,领导要亲自带队,选派驾驶技术精湛、公德意识好、交通法制观念高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严禁“带病”车辆外出旅游和从事春运任务,GPS要坚持有人值班监控,随时检查车辆的动态。

五、“两会”期间,严格按照政府要求,避让“与会”车辆,文明行驶,建立节、假日值班表,落实到人,领导带班,并有两个以上联系方式。

六、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肇事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

组长(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2018年01月01日2018年01月01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