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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也可享受工伤待遇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9日

  梁先生:我是学厨师的,今年年初到一家宾馆实习,实习三个月后开始正式工作,每月工资800元,但未与宾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不久,厨房灶头火力不足,领导让我去查看气灶,查看过程中引起火灾,致使我全身大面积烧伤。请问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虽然小梁与宾馆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他在宾馆工作,接受宾馆管理,宾馆向他按月支付工资,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事实上的,应当适用《劳动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因工伤残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因此,宾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认定为工伤事故,则小梁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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