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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交通事故不全是工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1日

  太原市民李先生询问:听说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为什么前段时间我骑电动车上班时被汽车撞伤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有什么条件呢?

  记者咨询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得知:李先生虽然是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撞伤,但李先生当时为了赶时间上班,骑电动车闯红灯在先,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而撞伤他的车主因为经过路口没有减速,负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发生交通事故后,需经交通部门做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比如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饮酒后驾驶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证明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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