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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中暑已被列入职业病防治与工伤赔偿范畴

作者:戚庆燕  来源:扬子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18日

    连日来的高温,让医院里的中暑病人多了起来,这当中不少患者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近日,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发文,首次规定将中暑列入法定职业病目录。这就意味着,职业中暑者被认定为工伤,其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所在工作单位承担。此外,职业中暑者还有机会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劳动者并不知道高温作业时中暑算工伤,申报者极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温中暑已被列为职业病防治与工伤赔偿范畴,但很多劳动者知之甚少,申报也不积极。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记者获悉,今年进入高温天后,这里接到的工伤申报只有几例,主要集中在建筑和环卫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大部分劳动者中暑后,自己花钱上医院,当天挂完水就直接回家了,觉得不用申报了。

    记者了解到,中暑的劳动者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即可按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营养费由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单位全部承担,同时还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工亡者可享受一次性补助金19.8万元。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中暑,他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单位应当尽快向劳动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及时申报,劳动者自己也可提出申请。”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在工伤治疗期间,单位不支付应承担的费用或不给劳动者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处,单位将会受到1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悉,申报工伤程序上非常简便,劳动者带上医院病历和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单位开的工伤证明,就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去填表,一般10天到半个月后,就能享受到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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