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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0年02月22日

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 文 号:安委办明电〔2010〕1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2-2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
春节期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据调度快报统计,2010年春节期间(2月13日至19日),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8起、死亡77人,其中:广西5起,四川4起(其中1起为重大事故),云南、福建各2起,山东、安徽、广东、贵州、新疆各1起。具体情况附后。
 
经初步了解,这些事故多为驾驶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导致,除部分地区因雨雪冰冻天气加大了道路交通工作压力外,反映出部分企业单位对车辆、驾驶人管理不严格,一些路段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做好春运后半段(3月10日结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当前要认真研究分析春节后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特点,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把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春运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强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力度。要针对春节后返城客流集中、群众走亲访友集中等特点,加强路面巡查,从严查处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各地要结合春节后道路交通特点,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不坐超载车、不坐酒后驾驶车,不断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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