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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废止】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no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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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号:(80)建工劳字24号
发布单位:国家建筑工程总局
发布日期:1980-05-20
实施日期:1980-05-20
. 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络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第231条 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其他炸药,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水措施。

2. 水下爆破应采取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规定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 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眼机。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 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入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 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得携带对讲电话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源。

6. 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