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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亟待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

作者:庆长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3日

家庭装修亟待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

    我们现代的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进行了室内装修,而装修在给每个家庭带来华丽、美观、舒适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安全的因素和火灾隐患。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1.2万起,其中,居民住宅发生火灾占比例较大,共造成住宅居民1269人死亡、71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5亿元,分别占火灾总量的80.2%67%20.1%。分析原因:由于居民住宅装修所带来的诱使火灾发生的因素增加和危险性增大是家庭火灾的主要致灾因素。因此,居民住宅装修的消防安全问题应该引起广大居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参照新近发布的《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本人撰写了这篇文章,供大家借鉴。

一、家庭装修工程自身的消防安全环境特点

1大量的装修材料聚集、电线纵横、灯饰灯具星罗棋布;

2电线大多埋敷在装修材料内部,且距离较近、非常隐蔽,既不利于日常维护保养、也不利于对初期火灾的发现;

3电器与装修材料距离近,且通风不畅,容易聚集热量。发生火情不易被察觉,从而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扑救;

4大部分家庭只靠脸盆盛水灭火,灭火手段单一、灭火能力差。

二、装修不规范所带来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相应的对策

1装修材料选用不规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火灾发生提供了物质条件,即:起火物或燃烧物。因此,选用规范、合格的装修材料是预防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和手段;

2电线选用不规范,使用不达标的导线。即:导线直径不达标或导线材质、质量不达标,导致导线因超负荷运行或接触不良而引发火灾。因此,选用规范、合格的电线是预防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和手段;

3电线之间、电线与电器之间连接不规范。导致导线接触不良、漏电、短路等情况出现而引发火灾。因此,电线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电线采取穿金属套管保护等是预防火灾发生所必需的措施和手段;

4电器安装不规范。使电器发生的故障或者灯具聚集的热量,引燃周围可燃物,因此,规范安装电器、对电器与周围可燃物采取隔热、散热、阻燃处理等是防止火灾发生的必要措施和手段;

5电线、灯具布设不规范。装修工程的导线、灯具大多分布在工程的各个部位,并且,导线大多埋敷在装修材料内部或灯具、灯饰贴邻装修材料布设。如发生导线短路、漏电、过负荷、接触不良等情况,引发火灾的部位点多、面广,发生火灾的机率比较大。因此,电线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和采取穿金属套管保护、材料采取隔热、散热、阻燃处理等是预防火灾发生的有效途径。

三、家庭装修中应该注重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装修材料方面

1禁止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2卧室、书房、走道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地面可采用难燃材料;

3客房与公共活动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4厨房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5灶台、烟囱应使用不燃材料。禁止对排烟罩进行装修、装饰或覆盖;

6厨房应与其他部位之间采用防火分隔措施,避免敞开设置。

(二)、电气安全方面

1电气线路必须根据用电负荷,采用相应规格的电线,最好是阻燃铜芯电线;

  要注意电路容量,对电表容量、导线的粗细等都应进行设计,核定安全指数;

2电线之间或电线与电器之间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3在隐蔽工程内部,电线采用穿金属管保护;

4各种灯光设备和电热设备,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并进行隔热阻燃处理;

  照明灯具表面的高温部位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距离;靠近可燃物布置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使用额定功率超过100W 的灯具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使用额定功率超过60W 的灯具时,灯具及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

建议尽量避免使用大功率装饰灯具,要利用节能灯耗电少、温度低的特点,尽量选择使用节能灯具;

5室内敷设电气线路时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且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导线的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当必需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应采取阻燃套管保护、采用阻燃电缆或穿金属管;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盲目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或一个插排多接头现象,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

6严禁在客房、卧室内安装燃气热水器;

7使用中室内的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0m

(三)、进行结构改造方面

在装修的过程中,为了解决房屋结构的缺陷,或者配合装修的整体风格及使用要求,总是或多或少地要涉及到室内结构的改造问题。因此,在进行工程改造过程中应该做到:

1不能拆改的主要项目有:承重墙、室外有阳台的半截墙、房间的梁或柱,这些部位的拆除或改动,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安全。承重墙承载住房的基本结构,无论其位置如何,在装修中绝对禁止拆除、改动;

2建筑内部出现的墙体、走廊、窗户等等在设计时都承担了另一部分的防火功能,如防火分隔、通风采光、阻燃等等,在改造时一定要谨慎,不能单纯为了美观。此外,还应对以下有关结构问题加以注意:

1)在装修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防水层,如果施工破坏了防水层应重新做防水。防止该部位因漏水、受潮发生漏电、短路情况;

2)慎重改动燃气管道。目前的商品房,在接房时,水、电、气已通。在装修过程中,尽量不要为了方便、美观、实用,而擅自改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一定要按有关规定要求,请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同时,在燃气管道附近进行施工时,还要特别小心,不要损坏管线、阀门开关,避免燃气泄漏而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3严格电气线路敷设。在进行电气线路敷设时,一定要找持有上岗证的正规电工进行安装;在选择导线时,一定要选择质量较好的阻燃绝缘铜芯线;在吊顶或夹层内敷设电气线路时,一定要套穿绝缘金属管,且不可有接头。另外,还要注意家电的安装位置,大功率家电使用的插座和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应远离可燃材料,或采取隔热阻燃处理;

4)住宅窗户、凉台改造应遵守《防火规范》的下列规定,确保安全:

1)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

2)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但装有固定窗扇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可不限;

3)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4)楼房有些建筑层与层之间为了造型需要会设置一些幕墙,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是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二是无窗间墙、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尸体裙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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