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舞台安全防火七条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l)舞台的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在舞台上使用铝芯绝缘导线。剧场电工应向剧团电工做好安全技术交待,并应密切配合,做到三相平衡用电,不得超过负载,将用电量控制在额定范围内。
  
  (2)舞台上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在使用前应实行检查。悬挂的灯具距离幕布、布景和其他可燃物应不小于40厘米。所有移动的灯具应采用橡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保持接触良好。调压器等容易发热的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的基座上,防止烤着可燃物起火。每次演出结束,应对演出场地进行防火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切断电源离去。
  
  (3)舞台上禁止吸烟,也不应在舞台上住人。演员应在指定的休息室内吸烟,剧中人需吸烟时,应注意将烟头、火柴梗处理好,防止引起可燃物着火。
  
  使用火炉取暖应有专人管理,并放置在不燃烧的基座上,周围应加护挡、铅丝网罩防护,火炉烟筒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严禁在舞台上和危及舞台和观众厅安全的地方使用液化石油灶。
  
  (4)不应在舞台或化妆室内使用汽油、乙醇等易燃液体清洗假发和剧装,应在舞台外的安全地点清洗,待晾干2小时后才能使用,以防遇明火而燃烧。
  
  (5)舞台上演出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时,必须得到消防监督部门的批准,并在使用时有专人操作,专人负责监督。但一般不应该用无弹头的子弹作射击的音晌效果。
  
  (6)舞台的侧台、通道禁止存放当场演出以外的布景和道具。
  
  (7)舞台上严禁堆放其他任何可燃物。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