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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01日

       1  社会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了解消防法律法规,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内容进行统筹安排,保障单位消防工作经费、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组织建立等重大事项的落实。
        3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4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管理、维护建筑消防设施,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其中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每日至少进行两次夜间防火巡查。
        5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消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6  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每天班前、班后对本岗位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7  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8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核查,及时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和部门,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9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对不能保证消防安全,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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