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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16日

  (7)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9)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五、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

  (由施工现场安全员编纂)

  六、重大安全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1、近年来公司重大伤亡事故案例教育

  (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各工地的工伤事故报告进行案例汇编)

  2、其他典型案例分析(主要表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倒塌等重大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违章作业、防护缺陷不严等。)

  案例一:某高层住宅工地,13层双笼电梯上升过程中,受14层阳台伸出的一根防护栏杆的影响,架子工班长让在脚手架上进行阳台支模的木工立即拆除,木工随即进行拆除,不慎将钢管坠落,击中正在下方清理钢模板的工人头部,击破安全帽,造成脑外伤致死。请指出该案例的违章之处。

  (1)班长违章指挥;

  (2)混岗作业,木工不能拆除护栏;

  (3)木工听从架子工班长的违章指挥;

  (4)随意拆除防护栏杆,拆除未经过现场负责人同意,未采取相应措施;

  (5)拆除时未采取防护措施,未设置警戒区;

  (6)交叉作业,在拆除工作区域的下方有人。

  案例二:深圳盐田区某施工单位承接一工业厂房工程,需搭设异型承重脚手架,为了赶工期,在脚手架尚未搭设完成且未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负责人就让分包商将40t网架杆件直接吊运到该脚手架27m高处约30多平方米的作业平台上并集中堆放,引起脚手架失稳倒塌,架上作业的七人死亡、一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试分析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违章之处及搭设异型承重脚手架违反有关规定之处。

  (1)在不具备吊装条件下违章指挥吊装作业;
  (2)对异型承重脚手架未按规定履行手续,搭设异型承重脚手架应有设计方案、计算书、图纸、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验收后才能使用;
  (3)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制止。

  案例三:深圳某公司在面粉厂工程中负责拆除顶层钢模,将拆下的19根钢管(每根长4米)和扣件运到井字架的吊盘上,6名工人随吊盘一起从屋顶18米高处下落,此时操作该机械的人员去厕所未归,一名刚跟班一天的合同工开动卷扬机,当卷扬机起动下降时,钢丝绳折断,人随吊盘下落坠地,死1人,重伤5人。请分析这次事故的原因?

  (1)违反了运货升降机严禁载人上下的安全规定;
  (2)违章操作,卷扬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
  (3)对卷扬机缺少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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