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劳保用品莫只带不“戴”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29日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各单位根据工种的不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许多规章制度都把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列入其中,作为保护职工安全的必要措施。供电部门明确规定:在施工现场,职工必须穿工作服、绝缘鞋,戴安全帽、手套。但笔者在生产现场发现,许多职工劳保用品只带不“戴”,造成了安全隐患。
               
    现场作业人多、条件复杂,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预防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职工工作时是按照工班长的安排各负其责,在上面作业的职工精力集中干自己的活,照顾不到下面的人,万一工具失手或坠落其他物件将砸伤下面配合工作的职工。如果遵守安全规章,约束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作业行为,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就能防止意外伤害,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
               
    劳保用品只带不“戴”,折射出个别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个人安全的不负责任,对安全规章的漠视。带是为了应付管理人员的检查,怕查处自己违纪,带在身边应急戴上一会儿,等领导一走再放在身旁当摆设。不戴是经验主义和侥幸思想在作祟,嫌穿戴劳保用品碍事,干起活来不利落,放弃劳动保护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愚蠢行为。

    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是对自己安全负责的具体表现。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改掉劳保用品只带不“戴”的不良习惯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