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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值班暂行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01日

1.目的

宁夏宸宇精细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建设项目已经进入试生产调试,公司新职工多,操作技能、劳动纪律极需要加强提高和规范完善,公司安委会、公司领导极为关心重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规定,公司各部门车间加强自身的生产安全工作,安环部负责协调具体的领导干部值班事宜。以公司领导和车间领导组成的值班组织,有效对公司的生产安全及环境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保卫部适时配合,合力创造一个文明安全的氛围,保证公司试生产和正常生产的稳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宁夏宸宇精细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所有生产、施工作业场所;

2.2本规定适用于宁夏宸宇精细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公司领导干部。

3.人员组成

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车间值班员组成。每月轮流循环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建制。形成有公司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的值班队伍。期间由于公司人事变动产生的领导值班变更由安环中心负责变更安排。

值班组长如果因公或有特殊事由须提前一天自行安排值班人员中的任何人替换,并向安环部备案。值班组长值班结束原则上可于当天休息。

4.值班时间

当天18:00---次日08:30。

5.职责

5.1值班组长职责

5.1.1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保卫安全和厂区内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5.1.2负责本班组人员的值班绩效考勤;

5.1.3值班期间不少于一次带领班组人员(或部分人员)现场或电话查岗,每到一岗位必须有班长签字;

5.1.4及时宣传公司值班期间在安保工作方面的好人好事好经验;

5.1.5负责组织夜间公司值班人员巡检工作,领导布置当班期间的具体生产安全和安保工作。

5.1.6负责填写值班日志。

5.2、值班成员职责

5.2.1值班公司人员,由安环部负责制定值班计划并公布执行;

5.2.2值班期间负责做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防火防盗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领导对值班工作的重点要求;

5.2.3在值班巡检工作中,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的安全保护,对公司的工艺生产的稳定正常负责;

5.2.4值班期间凡接到公司任何救援电话,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警戒、救援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2.5有权检查进入公司的各种机动车辆,防止公司财产被盗;有权检查进入公司人员的有效证件,杜绝无证和闲杂人员进入厂区,严 防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    6.值班巡逻路线

6.1公司各值班人员巡检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检路线;

6.2每天不少于一次巡查;

6.3值班期间不得停机或任意关闭手机(易燃爆区域除外);

7.值班记录

干部轮流值班记录本暂放在办公楼一楼监控室内,每月月底由安环部负责将下月《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值班表》通知发布更新。

8.罚则

8.1、以安环部的值班名单为依据,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无故不请假、或擅离职守者,在安环部每周的“安环简报”上通报批评,并给予其100-500元处罚;

8.2、每一个值班循环由安环部检查值班日志,凡发现值班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或违反职责的任何规定,每项给予其50-500元处罚。

9.其他

9.1规定中如有与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发生矛盾的,暂按本规定条款执行。未尽事宜由安环中心负责解释,变更需总经理批准。

9.2本规定于2017年10月1日18:00实施。

9.3值班人员务必真实、完整、及时填写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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