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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作者:铁血丹心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3月08日

1目的和使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危险、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预防、减少、消除作用而配备、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始终保持正常、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防护设施的全过程管理。

2定义和分类

2.1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2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2.3安全防护设施的分类

2.3.1预防事故设施;

2.3.2控制事故设施;

2.3.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

3.1.1为公司安全设施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3.1.2协助安全副总,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投入,参与安全设施的设置、配备确认工作;

3.1.3参与保证安全设施正常和有效状态的日常、定期检查工作。

3.2相关部门

3.2.1与安全环保部共同负责安全设施的选型、配制工作;

3.2.2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更新、维护申报与管理;

3.2.3负责安全设施保持正常、有效状态的日常维修、调试、点检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采购

4.1.1新投资建设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设立时的国家相关劳动健康、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由设计单位按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制,和建设项目一起进行安全设施的购入和安装。

4.1.2非新投资建设项目

随国家新标准要求或既设安全设施的修缮、更换过程中需要配制出现的采购,由设备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和相关部门协同选型、采购。

4.2日常维护管理要求

4.2.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2.2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按管理权限分类表进行建档登记,已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专项管理的内容,根据具体制度进行登记并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4.3重要安全设施日常、定期点检、强检和确认

4.3.1除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报警仪、设备专用安全防护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以外,公司的消防、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应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登记的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定期点检与年度检验。

4.3.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确认公司安全设施的正常、有效,监督责任部门对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状况。

4.4安全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置

4.4.1对安全设施发现有损坏需要维修、保养的,由负责部门组织进行修复,如不能立即修复,应立即安排外委维修或者购买更新。

4.4.2公司内部检查、隐患排查或者上级管理机关检查认为无效或设置不充分的安全设施,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进行评审,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后,及时进行更新或添置。

4.4.3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交安全环保部及时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需同时提交办公室,以便公司领导及时研究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4.4.4各部门每一名员工在日常、定期点检中发现安全设施存在异常的,应及时汇报或改善。

5检查与考核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

6附录

安全防护设施分类依据

7记录

安全防护设施台帐及维护记录

附录:安全防护设施分类依据

⒈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控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⒉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2)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喷淋器、逃生器(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5)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安全防护设施台帐及维护记录


设施名称
所属设备/岗位
规格型号
数量
编号
生产厂家
安装日期
使用年限
技术参数
检                                                    验                                                    检                                                    修                                                    记                                                    录时间检验、检修内容结论检验、检修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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