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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04日

⑴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修理。工作时刀具要固定牢固,床面上不准放工、量及其它物件。
⑵卡盘、花盘必须有保险装置,使用前要板紧。专用卡盘(如圆锥轴卡盘)要装上拉杆。
⑶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准用手消防切屑。
⑷用锉刀在车床上操作是,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⑸加工长零件时要用跟刀架或中心架。长料加工时从主轴后伸出长度不得超出200mm并应加上醒目标志。超出200mm时应装上支架。
⑹工作转动时严禁用手缠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纱擦光零件。
⑺擦光内孔和外圆时,必须用木棒垫缠纱布。
⑻加工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听信心零心时,要加平衡配重并夹紧。先开慢车,然后变为需要的转速。
⑼高速切削及加工铸件时,要戴防护眼镜或加设防护罩,以防切屑伤眼。
⑽加工钢件应注意采用断屑刀具,并用专用铁钩清理切屑。
⑾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作时,必须停车,并把刀架移到安全处。校正后要拆除垫板等物,方能开车。
⑿下班时应关闭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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