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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13日

    为确保起重运输生产过程的完全,起重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 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企事业证,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投入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7) 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系结。
    (8) 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严禁露天作业。
    (9) 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0) 被吊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穿行。卷扬机和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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