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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库房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6日
1 范围
    适用于压力容器使用的材料、焊接材料和主要受压元件的保管与发放的控制要求。
2 职责
2.1 库房保管员应熟悉本职业务工作职责及相关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2.2 材料责任人、焊接责任人对库房具有监督检测的职责。
3 对入库的控制
3.1 对材料、焊材、外购、外协件、锻件、机加工件,首先核对实物、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数量,检验是否合格,手续是否完整无缺,标记是否清晰,资料是否齐全方可入库,不经检查合格的不得入库。
3.2 按《材料、零部件管理控制程序》规定,及时做好材料标记的移植,并报请材料检查员确认。
3.3 按《焊材管理控制程序》规定,及时会同采购员。检查员做好入库验收。
材料、零部件的保管
4.1 对已入库的物资按规定做好分类摆放工作,并做好贴标签或书写工作。对不锈钢的零部件半成品的堆放,需配木质堆放架。
4.2 应加强对库房材料、零部件的保管检查,严防锈蚀污染,损坏或变形,受潮变质。发现锈蚀问题应及时申报、及时处理。
4.3有腐蚀性、有危害的物质,不得与金属材料混放, 并保持库房内的干燥与通风。
4.4 不锈钢在保管过程中,不得与铁材直接接触,避免铁离子污染。
焊材的保管
5.1 焊接材料应贮存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室内,室内不许放置有害气体、腐蚀性物品及其它材料, 并应保持清洁。
5.2 保管员负责将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按品种、规格、牌号和批号, 每批数量生产日期以及到货日期进行编号建立台帐。 并在每盒焊条、每盘焊丝、每袋焊
剂的包装上, 贴上认定标签(标签的内容包括:名称、牌号、规格、批号、公司内编号、数量、入库日期、保管员、检查员)。

 

作业指导书
编 号
YLRQ/R03.12-2012
压力容器库房管理规定
版 号
1
更改次数
0
章节号
12
本章 共 2 页第 2 页
5.3 所有的焊接材料均应按种类、牌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存放,离墙、离地面的距离各不小于300㎜ 的木板或置于货架上,并挂上明显标志,避免混放。
5.4 焊材库内应配备防潮去湿机,并设置温度计、湿度计,保管员每天要分上午、下午两次填写焊材库温度、湿度记录表, 以保持室内温度不低于 5 , 相对湿度不大于 60%。
5.5 保管员应熟悉各类焊材的一般性能、使用要求和保管常识,定期察看所保管焊材有无受潮、锈蚀、污损等情况,对贮存中所发现的焊材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6 对出库的控制
6.1 材质有保存期要求,要严格执行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发放,并做好台帐。
6.2 发料时库房管理人员应按领料单或明细表认真核对所发料的材质、规格、数量,严防错发及漏发。
6.3 保管员应及时将出库材料、焊材、零部件等分类汇总, 登记入账。
6.4 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认真做好报表,做到准确及时。
6.5 库房人员必须及时向材料科和生产部反馈库内急缺物资及有关信息。
 
8 质量记录
8.1 压力容器材料台账        YLRQ/R04.30-2012
8.2 压力容器零部件台账      YLRQ/R04.3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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