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煤矿职工入井须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5日

1.1入井前的准备
1.1.1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职工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下井前一定要睡好吃饱,使精神饱满,精力充沛。入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
(2)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系好腰带、灯带、戴好矿帽,围上毛巾。不准袒胸露背或把衣服披在肩上。
(3)严禁携带引火物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必须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在井上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4)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以便采取妥善措施安全地完成任务。
(5)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伤自己或他人。
(6)领取矿灯。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一定要做到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每个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领一盏矿灯。
1.1.2领取矿灯后的注意事项
(1)领取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露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都要另换一盏好的矿灯。
(2)矿灯不要提在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戴在矿帽上。
(3)矿灯应随身背戴,如必须放下时,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碰砸损坏,不准将矿灯挂在电缆或电线上,以免引起事故。
(4)在井下,绝对不许敲打灯盒、灯头,不准打开灯头和电池盒盖,以免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5)在井下遇到矿灯熄灭或损坏时,千万不要惊慌,更不准在井下打开修理。如果只有自己一人,应在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如多人在一起,则应派专人升井更换。
(6)升井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如果矿灯有毛病应及时向矿灯房交班,以便及时修理。
(7)下井前,在领取矿灯后,同时领取自救器,并对自救器进行检查。
1.2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
(1)在井下各种运输井巷里行走时,不要走在轨道当中,应走人行道或运输道行人的一侧。如果没有人行道,必须走绞车道时,要预先与把钩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能上下,做到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如人员行走至中途,一旦发现开车现象,要立即进入附近的躲避硐或向把钩人员发出停车信号。
(2)井下走路时,要随时注意井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和路标,不要大声说笑、吵架或打闹。
(3)在井下走路时,要戴好安全帽和矿灯,注意前方,拿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背着的不准超过头顶,扛着的要扛平,不要碰着架线、电缆或人员等。
(4)通过风门或风帘后,要随手关好,并切记不要把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打乱风流,造成漏风,引起事故。
(5)路过有人正在工作的地方,一要先打招呼,以免掉矸砸伤、碰伤。立井或斜井井底不准通行,要经绕道过去。溜煤眼不准行人和在下口停留。
(6)挂有“禁止通行”或危险警告标牌的地方,无论有无栏杆挡着,均不得进入。在井下最好两人以上同行,遇事可相互照应。没到过的、无风的井巷千万不要乱进和在里面睡觉。不属自己责任范围的设备设施不准随意开动,要爱惜井下设备。
(7)放炮员携带炸药时,要用专车分装运送,其他人不许与其混坐。
(8)车辆运送材料必须摆放整齐,不许超高、超长、超宽,并捆绑牢靠。特殊设备材料要用专用车辆,防止刮帮掉道或碰坏设备。
1.3交接班
井下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而且情况时常在变化,如地质条件、顶板压力、瓦斯和设备情况等。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做到如下事项:
(1)在工作地点或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
(2)对口交接:区(队)长向区(队)长交接,班(组)长向班(组)长交接,特殊工种与特殊工种交接,不能托人代替交接班。
(3)交接班时,要以工作为重,既团结友好,又要一丝不苟,不要推卸责任或故意挑剔毛病,按规定办事。
(4)交接班时要共同检查交接以下几点:①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规格质量情况。②工具、设备、设施和材料有无短缺和损坏;设备运转有无异常等。③通风情况,瓦斯大小,顶板压力和支护等安全状况。④工作面有无水、瓦斯、煤的突出预兆或其他特殊现象。⑤其他安全技术情况等。
(5)对交接班中的问题,一般要及时处理。大的问题必须马上报告上级,待接到指示后,再按规定处理,达到安全要求方能作业。
1.4井下工作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1)要自觉爱护井下各种设备和设施。随着煤矿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井下的设备和设施逐日增多,且科技水平越来越高。如采掘机械、提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监测设施仪表、自动控制和遥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等。它们对煤矿正常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都十分重要,随意拨弄和损坏,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煤矿各种机械设备都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司机进行操作,由专人管理。所有职工都必须自觉地爱护井下设备和各种仪表设施。
(2)对井下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不准任意损坏。通过风门一定要随手关好,如就近有两道风门,切不可同时打开,对局部通风机不许随意开停;对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把手伸进去摸风叶;发现风筒损坏要及时报告,由通风工进行修补。
(3)井下机电硐室是要害地点,除专业人员或持有许可证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随便入内。
(4)对井下设备,不准带电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牌,别人不准摘下此牌和送电。井下电缆必须悬挂在巷道两帮上,如果发现电缆掉落在地上,要报告机电人员及时处理。
(5)井下工作出汗后,千万不要站在风筒出风口吹或脱光衣服光着膀子,不准在井下睡觉。工作中间休息或吃班中餐时,要找安全地点,以免发生危险。
(6)井下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现象,搞好安全生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