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房建生活服务公司锅炉停炉检修有关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13日

一、锅炉停炉阶段
锅炉检修停炉,以循环减温或自然冷却的方法进行降温,待炉水温度降到40~50℃时方可排放炉水。采取自然降温停炉时,蒸发量在1t/h以下的,不少于24小时;在1~4t/h的,不少于48小时;重型炉墙水管锅炉不少于72小时。锅炉放水后应立即清除锅炉及除污器内的水垢、污物和泥渣及炉内和烟道积灰。
检修锅炉停炉放水后,各领工区、市政所的技术员应及时逐个对各锅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根据检查出的缺陷和不良状况,结合冬季焚火情况,与领工员及工长共同研究制定初步的检修方案和计划,领工区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技术设备部反馈。
二、锅炉检修阶段
锅炉检修中认真开展“修旧利废”、“增二节二”工作,落实“记名修”、“倒追踪制度”,认真落实设备检修“挂牌制”。
1、停炉检修计划的日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随意更改,决不允许擅自停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停炉日期,必须及时和技术设备部取得联系。
2、锅炉检修时间应按停炉安排有计划地进行,不得无故拖延。尤其是蒸汽锅炉的检修,要确保医院的消毒制剂和广大铁路职工家属的正常洗澡。如有困难或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技术设备部,以便迅速与医院或浴池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尽量缩短检修时间。检修蒸汽锅炉时,分汽缸、热交换器或汽水混合器一并检修,对蒸汽锅炉房内有蒸汽泵的必须恢复,没有蒸汽泵的,应采用蒸汽喷射器注水管路。
3、锅炉的定期检验:蒸汽锅炉若经路局锅检部门检验决定大修后,其检修日期另行安排,锅炉房人员必须提前通知浴池管理人员。热水锅炉的检修根据各工区的具体情况可酌情安排,但必须注意锅炉内外部污物、积灰和烟垢,一定要在四月三十日前冲洗清除完毕,不得拖延,以确保铁路局锅炉检验所的定期检验。
4、锅炉附属机械、引风机、出渣机、调速箱、上煤装置、水泵以及电气和水处理等方面的检修,因设备多、人员少,各工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为保证检修质量可以适当延缓检修时间,但最迟不能超过七月三十日,以准备迎接设备大检查。
5、锅炉检修必须要有记录,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检修记录并执行挂牌制度,记录按检修类别、检修项目、使用材料、检修人员和检修日期分类以备查阅。为确保锅炉检修到位,锅炉主要部位和主要锅炉附机的检修过程及检修完毕后,必须有领工区技术员的检查、验收和签字认可,无技术员的签字均按未检修对待。有签字未检修到位的,落实后技术员按失职处理。
6、锅炉检修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倒追踪”制度。经过检修的锅炉应达到无事故隐患、无不安全因素、无不良状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情况下,检修单位和人员应在规定的检修范围内保证锅炉安全运行至下一个相应的检修期。在检修期内,因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受压元件泄露、破坏或事故损坏,应由检修单位和检修人员承担责任,并有责任承担再次检修所需费用。
7、各工区在检修地沟阀门的同时,应注意管道保温的修复,并将地沟内的垃圾、污物清理干净,保证地沟的通畅及卫生清洁。
三、锅炉保养阶段
锅炉严重腐蚀的阶段,就在于不采取保养措施的停炉阶段。一般说来,不采取保养措施的锅炉一个季度的腐蚀程度比运行一年的锅炉腐蚀还要严重。所以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应引起大家重视,作为保证锅炉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鄯善、吐鲁番沿线停用的锅炉,要求彻底放净炉水,用木材烘干进行通风保养。
乌鲁木齐地区停用的锅炉,要求干法保养,具体为将盛装干燥剂(块状生石灰或无水氯化钙)的箱或袋放入锅内或烟道内(块状生石灰用量为2~3公斤/米3,无水氯化钙用量为1~2公斤/米3),然后将锅炉的所有孔严密关闭。停用期间,应定期检查干燥剂情况,如有失效应立即更换。不及时更换失效干燥剂的,发现后追究领工区、技术员、工长责任。
四、炉内作业有关安全要求
锅炉检修人员和化验员进入锅炉内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用能指示出隔断位置的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必须将锅筒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2、 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工作前,烟道和燃烧室内必须进行通风,并将与总烟道或其他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的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工作而使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应不得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4、 在锅筒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以确保人身安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