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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02日

1.目的

为了验证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实施。

2.职责

2.1安环部负责年度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策划,协调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活动,将自评结论向总经理汇报。

2.2自评组负责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的实施;

2.3被审部门配合自评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2.4承担具体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工作的自评员,对被审部门的纠正措施的纠正预防措施活动进行跟踪自评;

2.5自评组组长编制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和结论负责;

3.工作流程





3.1自评计划

每年的年初安环部编制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年度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每年的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范围至少应覆盖安全标准化工作所有部门。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可针对的增加自评频次。

3.2成立自评组

主管安环部总监任自评组长,组成自评组。自评组成员应具备资格,公司自评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

3.3自评准备

3.3.1自评组长召开自评组会议,并制定“自评实施计划”,对本次自评人员、具体工作分工,经批准后于自评前一周发给受评部门。受评部门接到通知后,做好工作安排及自评前的准备。

3.3.2承担本次自评的自评员根据分工在自评开始前编写好“自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

3.3.2.1自评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3.3.2.2依据安全标准化,自评本公司内安全管理计划的落实,自评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是否适宜、有效;

3.3.2.3针对自评内容从受自评区域中选取样本,一进一步提出与自评内容有关的问题,通过自评查证得出结论。

3.4自评实施

3.4.1首次会议:

3.4.1.1由自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自评组全体成员,受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3.4.1.2自评组长介绍自评组成员,说明自评目的、范围、方法及日程安排,解释说明自评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征求受评部门对自评工作的意见。

3.4.2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材料,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材料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现场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观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3.4.3末次会议

3.4.3.1末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自评组全体成员参加。

3.4.3.2会上着重向领导汇报自评结果,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领导能了解目前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并对前一段时间安标工作运转作出总结,对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议。

3.4.4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3.4.5纠正措施

3.4.5.1自评组对自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各部门在收到不符合项报告后,在限制完成时间内负责纠正措施实施。

3.4.5.2自评组负责对纠正措施的确认,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若受审部门为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3.4.6跟踪验证

3.4.6.1跟踪自评活动由原自评人员进行,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

3.4.6.2承担跟踪自评的自评员应检查受评部门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检查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然后填写“不符合项报告”的“验证”一栏。

3.4.6.3对报告中不合格,报审部门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3.4.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安环部保存归档。

1.目的

为了验证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实施。

2.职责

2.1安环部负责年度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策划,协调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活动,将自评结论向总经理汇报。

2.2自评组负责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的实施;

2.3被审部门配合自评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2.4承担具体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工作的自评员,对被审部门的纠正措施的纠正预防措施活动进行跟踪自评;

2.5自评组组长编制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和结论负责;

3.工作流程





3.1自评计划

每年的年初安环部编制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年度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每年的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范围至少应覆盖安全标准化工作所有部门。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可针对的增加自评频次。

3.2成立自评组

主管安环部总监任自评组长,组成自评组。自评组成员应具备资格,公司自评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

3.3自评准备

3.3.1自评组长召开自评组会议,并制定“自评实施计划”,对本次自评人员、具体工作分工,经批准后于自评前一周发给受评部门。受评部门接到通知后,做好工作安排及自评前的准备。

3.3.2承担本次自评的自评员根据分工在自评开始前编写好“自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

3.3.2.1自评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3.3.2.2依据安全标准化,自评本公司内安全管理计划的落实,自评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是否适宜、有效;

3.3.2.3针对自评内容从受自评区域中选取样本,一进一步提出与自评内容有关的问题,通过自评查证得出结论。

3.4自评实施

3.4.1首次会议:

3.4.1.1由自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自评组全体成员,受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3.4.1.2自评组长介绍自评组成员,说明自评目的、范围、方法及日程安排,解释说明自评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征求受评部门对自评工作的意见。

3.4.2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材料,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材料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现场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观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3.4.3末次会议

3.4.3.1末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自评组全体成员参加。

3.4.3.2会上着重向领导汇报自评结果,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领导能了解目前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并对前一段时间安标工作运转作出总结,对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议。

3.4.4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3.4.5纠正措施

3.4.5.1自评组对自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各部门在收到不符合项报告后,在限制完成时间内负责纠正措施实施。

3.4.5.2自评组负责对纠正措施的确认,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若受审部门为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3.4.6跟踪验证

3.4.6.1跟踪自评活动由原自评人员进行,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

3.4.6.2承担跟踪自评的自评员应检查受评部门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检查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然后填写“不符合项报告”的“验证”一栏。

3.4.6.3对报告中不合格,报审部门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3.4.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安环部保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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