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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22日
施工企业:xxxxxxxxxxxx公司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区4#
工种
普工
施工部位
基础清槽
交底时间
xx年5月10日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3.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4.每日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5、基坑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6 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0.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2.在开挖柱、积水坑、电梯井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3.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4.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5.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6、安排巡视人员观察基坑支护的变形,并做好记录。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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