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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2日
安全技术交底
C2-1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木工设备照明安装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按平面设计布置,木工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搭设完毕,设备按规范要求安装就位;
2.检查设备电气是否完好;
3.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备距控制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大于3米,电动机械设备接零保护不得少于2处;
4.设备控制器有防尘装置,设备控制采用磁力起动器控制,接线盒均由下口进线出线;
5.设备主控制开关的电源线采用穿管保护埋地敷设,沿墙部位采用穿管或护板保护;
6.电锯接线及电刨接线控制采用定向控制运行,不得逆运行;
7.照明灯必须选用防水防尘封闭式合格灯具,安装在设备上方,高度不得低于2.5米;
8.设备安装后经调试,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9.圆锯必须设安全档板,操作人员操作时前方设分料器;
10.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11.正确操作,设监护人;
12.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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