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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7月28日

●一般要求: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操作前要求:

1)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3)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操作中的要求

1)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时再继续走升。

2)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5)提升重物时,要确认货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的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6)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7)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10)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11)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夹好轨钳,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吊钩落下勾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锚上。

●操作后的要求:

1)工作完毕,起重机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吊钩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处,松开回转制动装置,所有控制器开到零位,切断电源,夹紧轨钳。

2)四限位、两保险安全装置:起重力距限位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超过规定荷载装置。在作业中由于荷载产生的倾覆力距接近额值时,发出警报信号。

3)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荷载重量超过允许值的装置,当荷载超过允许值时,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起重作业,还可以作下降动作,把重物卸下。

4)变幅限位装置:对俯仰架式起重机,是限制起重机臂落极限位置的装置。起臂时,当仰角达60度以上时,上限位动作,切断起臂电源,使起重臂仰的不致太高造成背杆事故。落臂时,当臂杆仰角到10-0度某一位置时,下限位动作,切断落臂电源,以免臂杆受力不均匀造成摔杆事故。

5)吊钩超高限位装置:是控制吊钩起升最高极限位置的装置,是防止吊钩发生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发生。

6)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防止出轨倾翻事故。

7)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挂在吊钩上的吊索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8)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9)塔式起重机除四限位两保险以外还应安设幅度显示器、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旋转限位装置等。

●安装、拆除作业: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机在安装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负责机械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使用说明书”有关内容,然后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员编制安装与拆除的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证安装过程中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必要时可向生产厂家联系协助安装、调试。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

1)固定式起重机基础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满足起重机稳定性要求。

2)碎石基础:起重机轨道不得敷设在地下建筑物的上面,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要求压实、平整捣实,道木之间填满碎石,钢轨接头秘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路基两侧或中间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轨道:

1)起重机轨道应可靠地通过垫块与道木联接。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轨道每间隔6米设轨距拉杆一个。

2)轨道纵向和横向坡度均不大于1/1000,轨道误差不大于名义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接头处应在道木上高差不大于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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