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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27日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使轨道不得有障碍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轧轨钳轧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品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轧轨钳轧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拉住塔身上部,轧紧轧轨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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