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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顶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5日

1、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1.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1.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1.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1.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1.6升降时,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1.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的电源。
2、起重机在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2.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2.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2.5塔身在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高度。
2.6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2.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2.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2.9锚固装置和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30、遇到危险或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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