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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违法施工四次逐出东莞市场两年

作者:刘怀宇  来源:东莞时间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7日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严肃处理建筑工程违法施工等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3月1日起,如果企业一年四次发生违法施工行为,两年不得在莞接工程,市住建局将注销企业的《信用管理手册》,将其清除出东莞市场,并在两年内不许其申领《信用管理手册》。

  多个工地“带病”作业

  据记者了解,近期以来,东莞市发生多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不顾安监部门下发的停工通知书,仍然强行施工的事件。

  11月26日市安监站检查由自贡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东莞市华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东城花园城二期1~3#、9~10#楼工程,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签发《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全面停工整改,但11月30日复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仍强行违法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强行施工,也未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同日,市安监站检查由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东莞市玖龙纸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高档牛皮卡纸热电厂二期工程主厂房、电气综合楼,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安监站签发了《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全面停工整改,但12月2日复查时,这家施工单位仍未停工整改,还在强行违法施工。

  一年四次违法施工将被清退

  为了杜绝建设单位“带病”作业,进一步保障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表示将加大力度,严肃处理建筑工程违法施工等违法行为。

  根据这份通知的要求,从2011年3月1日起,市住建局将对强行施工或年度内发生两次违法施工的行为,作“不良行为扣分(-10分)、网上公示,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IC卡)三个月”处理。

  对继续强行施工或年度内发生三次违法施工的行为,作“不良行为扣分(-30分)、网上公示,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IC卡)一年”处理。暂停期间企业不得在莞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的工程。

  若企业仍未停止施工或在年度内发生四次违法施工的行为,市住建局将注销企业的《信用管理手册》,将其清除出东莞市场,两年内不得申领《信用管理手册》处理,这等于直接宣告这家企业两年内不得在莞承接工程。

  《通知》还对监理单位须承担的责任作了规定,如果监理单位未能及时起到安全生产监督作用,也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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