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安委会对全省2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省级挂牌督办。
今年以来,江苏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和督改了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保持了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但各地仍然存在不少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切实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和建党9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该省安委会决定对全省2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省级挂牌督办,并责令于2011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
江苏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加强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实施关停整改。各市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其他重大火灾隐患相应实施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