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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报七台河8·23煤矿透水事故

作者:袁泉  来源:中新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5日

  8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了七台河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四井“8·23”煤矿透水事故。

  8月23日12时左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四井发生透水事故,总透水量约4万立方米。当日井下作业人员45人,19人安全升井,26人被困井下。该煤矿于2007年被关闭,2009年申报与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三井进行资源整合,属于被整合关闭矿井。经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煤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打通了周边废弃矿井,导致老窑积水涌入所致。目前,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

  黑龙江省安监部门表示,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目前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问题十分严重。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地区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重发展、轻安全;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态度不坚决,手段不硬,措施不利。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立即发出通报,要求各相关市地、单位和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立即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查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大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煤尘等灾害的排查和治理力度,立即对瓦斯、水害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对被关闭矿井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真正做到拉倒井架、切断电源、拆除设备、炸毁井口、停供火工品,防止非法生产,彻底消除隐患;要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四严”要求,加强对煤矿“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以政府组织、部门牵头的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整合矿井、整改矿井、停产矿井和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建立和落实矿井安全包保责任制,坚决杜绝非法组织生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监管不力,因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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