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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小学要接受两个月安全大排查

作者:王晓波  来源:时代商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06日

   9月4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表示,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从即日起利用60天时间,全省教育系统将集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要充分利用校园网、闭路电视、校园广播等媒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挂图、摆放展板、播放事故案例的专题片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使每名师生熟悉掌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新学期已经开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守住自己的地,办好自己的事”。要严格执行学校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夜间巡逻制度,学生外出请假等各项制度,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案件。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或苗头,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其解决在萌芽之中。

  按照辽宁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利用60天时间,全省教育系统将集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地、各校要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教学及实验安全、生产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等,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要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危化及易燃易爆物品库、锅炉房、变电所、水源地等重点部位死看死守,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学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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