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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10日

1.司机接班时,应对电气开关,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严禁吊物从人头或生产线上越过。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遇有多人指挥,信号不明,超负荷,斜拉歪吊情况不予起吊。
4.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8.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9.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坚决执行“三准”,“四稳”和“十不吊”制度。
11.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2.不允许将重物起吊滞留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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