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化工(溶剂、油漆)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7日

 1.性质相互抵触及着火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室存放。自燃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易燃液体、腐蚀物品等应分类分室存放,定期检查。发现分解变质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鉴定处理。

    2.发放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使易燃物品互相摩擦、撞击、破坏包装或泄出。

    3.严禁无产品标志,包装不严密或破坏的化学危险物品入库。

    4.禁止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在木板房或席棚内。

  5.对于易燃和可燃液体应按闪点分类存放保管,闪点低于45℃的易燃溶剂储存室温不得超过35℃。

    6.库内不准进行开包、开桶等作业。禁止在油库内进行调漆作业。

    7.正确使用库内配备的灭火、急救设施。比水轻的易燃溶剂、过氧化物着火后不准用水扑救。金属钾、钠等遇水燃烧物品着火后不准用水、泡沫或酸灭火器扑救。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