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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炉前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6日

  1新的或长期停用的旧的铁水包(渣包)、锭模,一定烘烤到120℃以上方能使用。

  2吊车吊物或浇注、倒渣时,应有专人按规定信号指挥吊车,其它人员应远离吊物。

  3电炉在生产时,禁止在炉口下逗留或通过。如必须在该处工作时,要有专人看管炉口。

  4烧炉眼时,工作鞋、手套必须干燥。使用大锤者,不准戴手套。

  5用氧开炉眼时,应安放挡板,开氧气时应由小到大缓慢开启。炉眼烧开后,迅速成关闭氧气,氧气安全关闭后,方准将氧气管拉出安全挡板外。

  6使用氧气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氧气瓶必须有关防震圈、安全帽等安全附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在地面滚动、碰撞和吊车吊运。

  6.2氧气瓶要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准在露天曝晒,不准接近高温,距明火要10米以上。

  6.3氧气瓶或使用的工具严禁沾油。

  6.4开氧气时,站在氧气瓶的一侧。严禁吸烟,集中注意力。

  7用卷扬拉铁水包(渣包)时,钢丝绳和铁水包(渣包)两则不准有人,拉到位置后必须脱钩。

  8不准用潮湿样勺取铁液样,不准将潮湿物体或密闭容器投入铁水包、锭模中,炉前严禁积水,防止发生爆炸。

  9熟记吊车联系信号,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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