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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9日
第1条 工作前检查:
<1>气管不准接近热源,胶管及气割、闸门各接头必须严密、不露气。
<2>检查切割器是否完好、压力调整器是否可靠。<3>检查各气割件是否完好安全。
第2条 工作时先开放氧气阀(检查有无堵塞)以除堵塞物,然后关闭氧气阀开乙炔阀,点火.最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熄灭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在工作中每次熄灭后重新点火必须按照以上顺序执行。
第3条 遇到工作时回火,要急关闭氧气阀,再另点火。如发生鸣爆时或手感震动时,可能回枪咀温度过高,应立即将火熄灭,放入水中冷却。
第4条 不得将燃烧的气枪放下,应将火熄灭后放下。
第5条 进行切割或焊接工作时,必须戴眼镜、鞋盖、手套。
第6条 严禁对密闭有压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净的油污或其它有害气体液压容器进行切割和焊接。
第7条 氧气瓶、乙炔瓶及工作地点三者之间需相距10m以上。
第8条 乙炔、氧气管不可互用,胶管穿过道路要加保护。
第9条 禁止用柴或其它有明火的火焰点火,应用火绳点火。
第10条 在容器工作时,禁止在内部点火焰枪,以防乙炔散满容器内,发生爆炸,必须在外面点火后,再进行内部工作。
第11条 工作前应清除工作地点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并与其保持30m以上距离。
第12条 如发生火灾应急关闭气阀,并用黄沙或水扑灭。
第13条 工作人员在关闭、开启气瓶的气门时,应站在气瓶侧慢慢开或关。
第14条 乙炔瓶、瓶咀、瓶身严禁沾污油脂,操作人员身上、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的,严禁接触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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